办理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证件、资料
问:办理设立登记应提交哪些证件、资料?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填写《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上一篇:法官“行头”贵纳税人吃亏
下一篇:建国初期毛泽东的税收思想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