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特种过分利得税

来源: 编辑: 2004/02/18 16:24:27 字体:
    企业或个人在营利事业利得中超过一定数额时向其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前身为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抗日战争结束后,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自应停止征收,但当时经济不景气,物价上涨,商人囤积居奇,获暴利者仍不少,而国民党政府为发动内战更需课求新财源,因而1947年1月公布了《特种过分利得税法》,同时废止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该法规定,凡买卖业、金融信托业、营造业、制造业等营利事业,其利得超过资本额60%的,除依法征收分类所得税外,加征特种过分利得税。对教育、文化、公益、慈善事业的营利事业,收人用于本企业者免税。过分利得税的征收是以资本额为基础,在通货膨胀下,工商企业的盈利多是虚盈,征收此税不尽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上一篇:烟酒公卖

下一篇: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

相关资讯
  • ·特种过分利得税
  •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