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税”的对称,是以税收课征的存续时间为标准而划分的。临时税是指只在国家规定的一定时期内暂时课征的税收或一次性课征的税收。通常是国家为了解决某项特殊或临时的支出需要,或为了执行某项临时政策而开征的税收。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战后,法国、意大利、瑞士等国家课征的临时财产税,都是为了解决战时或战后财政上的临时需要而开征的临时税。因此,临时税的特点是:具有特别的开征目的与对象,一般存续时间较短,一旦情况变动或完成了国家赋予的有关任务,即告废止。经常税与临时税的划分往往不是绝对的,因为临时税一经开征后,常常逐渐演变成经常性的税种。如现行世界通行的所得税,是英国于1799年为了筹措英法战争经费而开征的临时税,战争终了即废止,战争再起又开征,最后,终于转变成为一种具有重要地位的经常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