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税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认真学习和领会和谐社会的本质和内涵,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对税收的要求、税收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使用和谐税收这个概念,不仅可以更好地从理论上把握税收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也能更好地指导税收实践服从、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江西省国税局局长周广仁最近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了上述观点。
记者:您如何理解和谐税收这个概念?
周广仁:要解释什么叫和谐税收,先要全面领会和谐社会的内涵,并科学理解税收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我认为,和谐社会应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两个方面,但主要是指社会关系的和谐。建设和谐社会应处理好政府与经济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税收在调整上述关系中显然起着重要作用。税务机关是政府部门,承担着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它不仅调整社会利益的分配,而且在调整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因此,我理解,和谐税收指的就是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所建立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文化发展纲要。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和税收的实际情况,和谐税收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税务系统内部的和谐与效率,税务系统与社会和纳税人的和谐与融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与共赢。
记者:建设和谐税收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周广仁:一方面,建设和谐税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税收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经济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法律法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征管筹集财政收入,实施社会收入再分配,可以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通过落实税收政策,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可以促进社会稳定,调节社会的不和谐因素等。另一方面,建设和谐税收丰富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的内涵。我们目前正在开始解决的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共同发展、税收事业与税务人员全面发展之间存在的不协调问题,既触及了我国经济税收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也触及了税收事业建设层面的不和谐之处。把建设和谐税收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的奋斗目标之一,为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野来审视和处理各种税收问题提供了新的更完整、更科学的坐标系。
记者:如何实现和谐税收?
周广仁:具体到税收工作中,我认为实现和谐税收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正执法。这不仅体现公平和效率,也直接影响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做到公正执法,可促使市场主体在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中平等竞争,使经济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为此,税务部门应依法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其中包括国家制定的促进科技创新、文化进步、救灾防疫等优惠政策,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农产品销售和扶贫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并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以缓解就业压力,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同时,应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既不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也不藏富于民有税不收。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避免因税收执法不当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实现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与共赢。
二是诚信服务。把执政为民作为税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税务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方便纳税人办税,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维护好纳税人权益,重点是维护好纳税人的知情权,请求保密权,申请减、免、退税权,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检举、控告权,受尊重权,选择纳税申报方式权,延期申报权,延期缴纳税款权,索取税款凭证权,退还多缴税款权,委托税务代理权等合法权利,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法制、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实现税务系统与社会和纳税人的和谐与融洽。
三是科学管理。按照依法、求实、效能、规范设置税务机构的原则,适当压缩征管机构的层次和数量,形成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减少执法主体,上收税收执法权,实现征管机构的集约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征管工作,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实现税收管理制度的标准化。按照精确、细致、科学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实税收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按照税收管理数据共享的要求,完成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管理信息系统等电子政务系统的数据整合,实现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实现税务系统内部的和谐与效率。
此外,要做到廉洁奉公。
坚持廉政教育先行,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化税收改革,健全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证;加强监督制约,规范税收权力正确行使;治理党风政风的突出问题,严厉惩处违法违纪人员,建立和完善符合新时期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从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倡导与人为善、和衷共济、平等友爱、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使和谐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成为税务干部的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广大税务人员进一步增强对组织的忠心、对同志的诚心、对事业的用心以及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坚持从严治队,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税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团结协作的税收文化,团结奋进的税收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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