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世界的尺子 量中国的个税法
“拿世界的尺子量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给我们一个全球的眼光,看看我们在争执1500元低了高了的时候,世界其他国家的个税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的国家公民一年只缴一次个税?
如果我们的视野足够开阔,心态足够开放,这样的行动会有助于一部更完备良法的酝酿产生,也会有助于这部法律在将来的执行。当然,最终的受益者包括征税者,也包括我们纳税人。
你每月工资条上被扣了多大一块?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指数排全球第二。这是今年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调查所公布的。
《福布斯》的调查,度量世界52个国家及地区雇主及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所用指标有5个,即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富税、雇主及雇员社会保障金及销售税。中国在上述5个指标中,“雇员社保金”拿了第一,其余指数均为世界第二高。总指数为160的中国,是全球税负第二重的地方,居于法国之后,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地区。
外国媒体的调查只是参考,准确与否,可以讨论。但国内百姓对个人所得税法的负面评价,中国的立法者应该早有耳闻:现行的个税法征收制度“管住了工薪阶层,管不住新生贵族。”
8 月28日的消息说,全国人大将在9月27日举行其历史上的第一次听证会立法听证会,讨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问题。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中举行的首次听证会,也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这次行动的建议者和决策者都值得中国纳税人赞扬,因为这是在立法程序方面向世界先进标准靠近的行动。
但是,如果把立法听证的议题限定讨论1500元是高是低的问题,会有很多遗憾产生。用世界的尺子来衡量,中国个税法的问题是采用那种税制更适合中国。
绝大多数中国纳税人知道,现在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都是发工资时,单位给扣了”。这种有中国特色的征收方法叫“源泉的代扣代缴制”。工资要交次税,写本书也要交次税,这个术语叫“分类所得税制”。这种粗糙的制度造成的不公平很明显,谁挣工资,谁就被扣钱。所以工薪阶层成了个税纳税主体,挣钱多的人反而纳税少。
美国、加拿大还有中国香港等地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就是把公民一年的工资、劳务报酬、财产租赁、经营所得等加在一起,最后再看是否需要缴税,缴多少税。对老百姓来说,只需每年在法定的纳税日前缴一次个人所得税。从公平角度考虑,应该选择综合所得税制。尽管征税机关认为,目前征管难,制度复杂,但中国早晚会采用世界标准的综合所得税制。此次修法,应该为和世界接轨留有铺垫。
目前的扣除项目应该也是公众关注热点,需要看看别人怎么做。在美国,如果你的老婆失业在家,你的纳税可以少点;在中国台湾,如果你每月给奶奶钱养老,纳税时要扣除这一项;在中国香港,如果你读在职硕士,工资里可把学费扣除后再纳税。而我们目前的个税法,只扣除了工资条上的那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世界尺子告诉我们,目前的扣除额太窄。一个更公平的个税法,还应该考虑纳税人的住房、养老、失业等因素,根据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寡、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年龄大小甚至残疾等计算和扣除。
往长远看,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能全国一道死杠,多年纹丝不动,应该有制度化的规定。即便全国标准统一为1500元,相信不过几年,各地会有土政策出台。就像今天在800元的法定标准下,一些地方政府已经违法地提高到超过1000元。考虑到执法成本,制定出便于大家都遵守的个人所得税法,需要考验立法者的智慧和眼光。
立法听证,全国人大在立法程序上向前迈出了一步。在修个税法内容上,如果以国际标准为坐标,会让我们看清楚努力的方向。良法的受益者,包括立法者,执法者,也包括投票的全国人大代表们,因为我们都是要缴个人所得税的公民。如果目前做不到,往前迈一步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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