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转移收入逃税案

来源: 编辑: 2003/03/12 11:05:21 字体:
  某广告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89年4月开业,主要从事特区内外的中外广告及全国各地广告代理业务。

  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199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发现企业支付广告转包款、制作款、坐支广告收入,偷逃工商统一税。

  税务机关在汇算中,通过案头、现场审计,发现企业1991年度部分广告业务中,广告牌如路牌、灯箱、霓虹灯等制作系转包给其他制作单位完成,公司仅以差额作为“代理广告收入”申报缴纳工商统一税。对此公司作如下帐务处理:

  1.承接业务开出发票收取广告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货款

    2.转包支付制作单位款项时

    借:预收货款
        贷:银行存款

    3.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差额,转入“代理广告收入”

  借:预收货款
        贷:代理广告收入

    根据上述情况,税务机关认为,依据税法规定,公司代理广告业务收入属服务性业务收入,计税依据应包括广告的设计、制作、刊登等各项收入金额,而不得以扣除支付的具体制作广告费用后的余额报税。

  经审核确定,1991年度该公司由此而申报广告收入92874元,应补纳工商统一税及地方附加为:

  应纳税额=92874×3.03%=2814.08(元)

  税务机关决定,该公司补纳漏报税款,交纳滞纳金264.52元,并处以500元罚款,补罚税款共计3578.60元。企业对此未提出异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数交纳入库。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