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查处最大宗外企城市房地产税案
楼盘“小”疏忽补税近千万
广州地税第一稽查局最近对××江湾新城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江湾新城须补缴城市房地产税849万元,加收滞纳金116万元,合计查补965万元。据悉,这是广州市迄今查处金额最大的外企城市房地产税案件。
据介绍,城市房地产税是对外籍个人和涉外企业征收的一个地方小税种,占广州市地税收入的比例极小。但其查补额和在涉外地方税收查补额中所占的比例逐年攀升:2001年查补340万元,占当年查补总额的2.34%;2004年查补930万元,占7.56%;与2001年相比,2004年的查补额和所占份额,分别增加了173.53%和2倍多,是同期查补增幅最快的税种。
税务部门表示,当前涉外企业城市房地产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免税期期满后,没有按时申报纳税;二是对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原值理解计算有误;三是基建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后,没有按时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长期在“在建工程”科目挂账,滞后了固定资产入账和申报纳税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