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自行申报:利息股息红利如何纳税
个人所得税在西方称为“良税”,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税收公平原则历来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遵循的税收原则。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中,在总结前人税收原则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大原则。在平等原则中斯密说“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税,维持政府”。所谓赋税的平等或不平等,就看对于这种原则是尊重还是忽视。
“加了工资,我的员工也没多高兴,说都让税收走了。”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回应“个税5000元”质疑,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强调“二次分配”,他认为,国家有意培养中产阶层,但“稍微有点收入,就被税拿走了,反而不利于培养中产阶层”。宗庆后表示,工资上涨幅度,应高于物价涨幅,“反过来就麻烦了”。
为了让纳税人更清楚明确,我们以目前年收入12万以上需要申报所得的人群为代表,向大家逐一介绍年所得的计算方式,让纳税人清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等的计税方式: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得从收入额中扣任何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其中,每次收入是指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所取得的收入。
对于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案例
2007年,国内人员王某取得公司股权分红(非上市公司)1200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24000元;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孳生利息收入12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172.5元;购买企业债券,取得利息收入15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300元。
年所得=公司分红+储蓄存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120000+1200+1500>12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1200+1500=1227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20000×20%+(1200×8.5/12)×20%+(1200×3.5/12)×5%+1500×20%=2447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