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自行申报:特许权使用费如何纳税
个人所得税在西方称为“良税”,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税收公平原则历来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遵循的税收原则。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中,在总结前人税收原则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大原则。在平等原则中斯密说“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税,维持政府”。所谓赋税的平等或不平等,就看对于这种原则是尊重还是忽视。
“加了工资,我的员工也没多高兴,说都让税收走了。”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回应“个税5000元”质疑,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强调“二次分配”,他认为,国家有意培养中产阶层,但“稍微有点收入,就被税拿走了,反而不利于培养中产阶层”。宗庆后表示,工资上涨幅度,应高于物价涨幅,“反过来就麻烦了”。
为了让纳税人更清楚明确,我们以目前年收入12万以上需要申报所得的人群为代表,向大家逐一介绍年所得的计算方式,让纳税人清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等的计税方式: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纳税人在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的收入额计算。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额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和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之后的余额。
法定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减除有关税费的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