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丧葬费和死亡救济金是否交税
问:支付给因公死亡的职工的丧葬费和死亡救济金是不是走福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答:您好!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第四款规定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这里所指的福利费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指的抚恤金是指国家或组织发给因公受伤或残疾的人员或因公牺牲以及病故人员的家属的费用;所指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职工的丧葬费和死亡救济金,均是免税的。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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