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的缴纳问题
咨询:请问老师:1、企业注册资金应交的印花税是按0.5%的税率计算交纳吗?
2、我公司05年购进三块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第一块地去年已经开发完毕,商品房也销售完毕。第二和第三块地分别开发了二分之一和三分之一。07年12月31日前的耕地占用税是由当地财政部门征收的,当地财政在招商引资我公司来开发时没让我公司交纳耕地占用税。广西地税发[2008]16号文规定,从08年1月1起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但文中并没具体说明08年1月1日前的耕地占用税也由地方税务部门补收。请问老师:我公司需要向地税部门补交这三块地的耕地占用税吗?如果要交该如何计算缴纳?
回复:您好:1.理解是对的,它是按资金账薄贴花的,税率为万分之五,您的税率是千分之五,注意这儿不对的。
2.首先要弄明白,原来没交,是当地财政给予免税了,还是其他原因,如果有免税批文,也不需要缴纳的。如果没有免税批文,只是口头上的,您司需要尽快督促落实书面意见。
如果是应缴未缴纳的情况,按16号的相关规定,要补缴也是向财政部门补缴,这个16号文是从2008年1月1日执行,不溯及既往。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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