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应税消费品用来投资怎样缴税?

来源: 编辑: 2009/03/04 08:59:28 字体:

  问:我厂是一制造摩托车的企业,最近与他人合办了一个摩托车经营公司,双方协定,我企业不投资现金,而以我厂制造的某品牌摩托车作为投资。但这批摩托车如何报税却使我犯愁了,因为当月该品牌摩托车的售价有高有低,我是否可以按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缴税呢?

  答:首先应该明确的是,这批用以投资的摩托车应视同销售,既要缴纳增值税,又要缴纳消费税。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应按该品牌摩托车当月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用以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因此,你厂在申报该批摩托车的消费税时应以该品牌摩托车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来计算缴纳。

责任编辑:紫菁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