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化股份2003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明显低于市场普遍水平。经查验,公司一般坏账准备计提采用不区分账龄的余额百分比法,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03年12月31日,公司3年以上应收款项合计(包括其他应收款)2184万元,计提坏账准备仅109万元。无证据表明该等坏账准备足以覆盖应收款不可回收风险,由此疑似为年末资产净值有欠公允,并因此导致损益表高估了公司盈利水平。
公允列报是国际公认会计准则为财务报告制订的最高标准。除交易价格的公允列报之外,年末资产净值的公允列报也不可忽视,而且往往是影响当期损益的重大因素。减值会计是确保公允列报的主要工具之一。按照减值会计的要求,期末资产计价应当在历史成本或期初余额的基础上,扣减当前变现不可回收的金额,以确保期末资产净值充分反映其当前可变现价值,同时确保当期损益充分反映来自资产减值的影响。具体来说,针对应收款项的减值会计大致有两个作用,一是扣减应收款项余额中当前不可变现的金额,维护期末净值列报的公允性;二是防止公司管理层滥用权责发生制,以增加应收款项的不可回收风险为代价虚报业绩,维护当期损益列报的公允性。
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最基本的理由是,会计上定义的应收款,其本质是一年内可以转化为货币资金的流动资产,超过一年就属于不良资产,而且账龄越长,应收款的不良程度越高。由此看来,即使不考虑公允性问题,鉴于账龄差异所对应的坏账风险不同,上述黑化股份对应收款项不区分账龄计提一般坏账准备也是极其错误的。
进一步说,会计上判断公允性通常借助于同业比较的方法。如果说黑化股份的例子还不足以判断公允性的话,那么,不妨看一看北京城乡的例子。与黑化股份不同,北京城乡对期末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一般坏账准备,各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分别为:账龄1年以内5.5%,账龄1至2年6.0%,账龄2至3年6.5%,账龄3 年以上7.0%.2003年年报显示,北京城乡3年以上应收账款193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35万元;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279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65万元。上述3年以上应收款项合计472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500万元。然而,同在北京的同业上市公司西单商场,其应收款项一般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至4年40%,4至5年80%,5年以上100%;王府井应收款项一般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3至4年50%,4至5年80%,5年以上100%.不难看出,与同业相比,北京城乡以上应收款项一般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显失公允,并因此疑似为公司2003年度虚增资产与虚报利润。
相信投资者对以往上市公司业绩在全面实行减值会计制度前后所发生的惊人变化印象深刻。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投资者大意地以为减值会计对业绩的影响程度逐渐削弱。但是,上述两个例子提醒我们,至少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领域,减值会计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仍将延续,下一个影响的重点将是由减值会计的公允列报引起的。
鉴于应收款项由账龄决定的不良资产性质不以产业背景而发生变化,因此,监管机构应当选择统一的一般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专项坏账准备则另当别论),要求上市公司共同遵守。在上市公司信任度普遍不足的现实条件下,以尊重公司管理层会计处理方法选择权为理由,否定统一一般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必要性,这等同于为公允列报瑕疵大开方便之门。话说回来,就算监管机构在这一问题上因循守旧,财务分析能力日渐提升的投资者也会藐视那些一般坏账准备计提有欠公允的上市公司价值。这恰恰是公允的力量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