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在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并成为各家银行市场竞争及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试从银行会计电子化与银行会计制度改革方面谈几点看法。
1.应区分会计人员和柜面操作人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在电子化条件下,会计人员应包括电子化会计系统的设计者和系统运行的监督者,也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财务会计人员。前者是银行会计柜面业务系统的构架者和应用工作的监控者,应该明确:(1)他们在银行会计系统建设、应用过程中,负有全面贯彻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责任;(2)他们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通信、网络知识和银行业务、会计业务等知识水平;(3)对他们应提出诸如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资料的保管、移交等要求;后者则是一般理财意义上的财务会计人员,对这些人员的要求还是传统的。而柜面受理票据、收付现金的柜员应与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人员有所区别,因为在智能化的操作系统下,他们主要是按照既有规定进行操作,对他们要求更多的是服务态度、工作质量。
2.应制定新型的银行柜员制度。所谓新型的银行柜员制是指,建立在银行柜面业务高度电子化基础上,前台人员打破柜组间的分工界限,由单独柜员综合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信用卡等业务,后台柜员则负责柜面业务的事中监督和银行内部清算业务。这种新型的银行柜员制具有操作业务直观、处理业务快捷、经营责任明确、劳动组合优化等优点,是一种简便、快捷、高效的劳动组合,在西方商业银行普遍推行,并被实践证明是科学有效的会计核算管理模式。因此,它也被国内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采用和推广。但是,国内银行采用这种新型柜员制缺乏统一的规范性管理规定,对其分类、分工、机具配置、业务范围和操作要求的规定还不十分严密。银行柜员就分类来讲,大体可以分为:临柜综合柜员、事中监督人员、大堂咨询理财人员、后台柜员。这四类柜员的机具配置、业务范围和操作要求均不相同,但又相辅相成。比如临柜综合柜员的业务范围应包括所有储蓄、信用卡业务,出纳收款业务以及出纳付款的复核业务,对公会计接柜、验印、记账业务,各类卡片的保管、使用及其他会计业务。而后台柜员则是服务于前台综合柜员,办理联行、记账业务,各类卡片的保管、印押证使用和管理、电子汇兑、票据交换、资金清算、负责会计信息的分析及反馈等综合工作。他们的工作既不同于临柜综合柜员,又服务于临柜综合柜员,既办理具体的清算业务,又是营业场的管理和监督者。
3.应对银行会计账务组织进行调整。目前国内银行实行的双线核算账务体系不适应电子化要求,应对其进行全面改革。一是应按照信息化要求改造银行账务组织体系。银行会计信息应满足监管方、债权人和内部经营者的需求。针对会计电子化系统运算速度快、数据集中处理能力强、网络传输速度快的特点,简化原有的综合核算体系,即取消总账、科目日结单等综合账务,细化、深化明细核算内容,将原来为统计、管理等方面所需的登记簿、台账纳入银行电子化明细账务核算体系;二是应从简化业务流程、节约成本角度改现行银行单式记账凭证为复式记账凭证。银行单式记账凭证是为适应手工操作模式下柜员分工而设计的,应用电子化系统以后,单式凭证已失去了原有的存在基础,因此银行业使用复式凭证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就目前银行实际情况而言,使用复式记账凭证的基础已基本具备,实行综合柜员制的银行外部业务由一人操作,采用复式记账凭证可以完成整个业务流程,银行内部业务完全可以用复式记账凭证处理;三是改按科目顺序为按业务流水顺序整理会计凭证的档案管理办法。这是简化综合核算体系的配套措施,也是在银行国际业务中已采用的方法,切合业务操作实际。
4.应对风险管理采取措施。随着电子技术的运用,电子化带来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首先要从制度上对所有的银行交易及其对象进行分类,按不同的类别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损失标准,使银行会计电子化系统适应目前的信息社会的需求。如对小额交易、小客户,这些业务在银行整个业务量中占比较大,但金额较小,对它们的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可以相对较低,允许的风险损失比例可以高一点,这样就可以降低银行电子化系统开发、应用和管理成本,使系统更具适应性。对大额交易、重要客户,可通过采用系统自动处理和后台手工操作的双重安全措施;其次,应建立电子化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会计电子化不断深化的过程,其实也是金融业务创新的过程,而任何创新都要付出成本。这种成本除了先期设计的成本,还包括管理成本。管理成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控制风险而付出的组织成本,另一部分则是针对系统固有风险而计提的风险准备金。银行电子化风险准备金应作为银行会计电子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在银行会计制度中给予确立。此外,在银行电子化系统设计中,还应规定用于安全设计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