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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类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建设不注重预算约束,未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机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种种借口不按规定程序报批,随意超概,特别是有些工程边堪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导致工程资金缺口大,成了“胡子”工程,使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2.建设单位对工程材料缺乏市场调研,不熟悉市场行情。施工单位利用建筑材料具有波动性和有些设计非标的产品难以询价的特点,随意抬高材料价格,虚列材料采购成本达到获取高额利润。
3.对现场鉴证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审核认证把关不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工程预算和定额不太熟悉的弱点“混水摸鱼”有意识地重复增加鉴证,达到虚列投资额的目的。
4.一些小型的维修整治工程有的主管部门将专项资金采取以拨代支的办法拨付给使用单位、有的采取压缩项目申报中的刚性支出,利用据实报销中的漏洞采取偷工减料“节约”资金。有的利用务工人员流动性大,事后难以核实的特点,以虚列务工人员名单增加劳务费支出的形式套取现金。
5.一些基本建设工程完成后不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竣工决算或竣工结算完成后的国有资产不纳入单位法定统一账目核算管理。
二、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
工程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在解决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如何管好用好这些财政专项资金,使其能发挥预期效果尤为重要。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国家建设项目概算是建设项目的龙头,经过批准的概算是控制投资的最高限额,关系到投资是否有效使用的关键。当前要注意克服“重项目申报,轻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和“低概算申报,超概算投资”的现象。项目资金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工程概算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概算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擅自改变概算或故意超概,严禁以国家建设项目的名义故意多报工程概算,将多的资金化为单位所有或用于本单位其他开支。
2.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的确认应以相关制度为依据,以正确核实各项成本为基础来进行。要十分关注对材料采购成本、建筑和安装工程成本、设备采购及投资成本、项目资金结余等方面进行重点监控和审计,以防止内外勾结虚列投资完成额,使国家资金受损失。
3.工程竣工后,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和审计。财政和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和实施审计。对于项目结余资金应在决算中如实反映,并按相关规定对结余资金进行分配,不得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隐匿结余资金。
4.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工程性质和特点,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对一些采取据实结算的工程要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严格现金支付和票据的审核把关,防止虚列虚报各种非工程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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