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资本市场(本文仅指证券市场)的诞生不过十年,但其发展却是迅速的,已具相当规模。资本市场的规模化发展对我国的独立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独立审计领域也应相应地不断地发展与创新,以适应规模化资本市场的运行需要。独立审计机制可谓是独立审计的核心支撑,因此,创新独立审计的关键是独立审计机制创新。
我们认为,规模资本市场中的独立审计机制主要应包括以下8个:
一是主体独立机制。主体独立机制不仅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独立市场主体依法独立经营,而且也包括注册会计师在组织、经济和人格上的独立,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或阻挠他们依法独立审计,同时还包括他们可以独立地在法院起诉和应诉。我国当前进行的事务所"脱钩改制"还只是建立主体独立机制的前奏。
二是非营利动机机制。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服务可以分为两大类:鉴证业务和非鉴证业务,非鉴证业务有营利动机,我们这里是针对鉴证业务而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业务不能以营利为动机,否则。很容易导致注册会计师为逐利而有失公正。要做到真正的非营利动机,是非常难的,因此,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机制和质量监控机制等,以保持注册会计师非营利动机。
三是全面质量控制机制。质量控制机制是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确保审计质量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建立和实施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总称,是关于独立审计业务从承接到出具独立审计报告为止的全程质量监控,使监控者的权利与义务有机地配搭起来。在规模资本市场里,质量控制机制是提高事务所竞争能力和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可以预计,中国未来独立审计的竞争是独立审计质量的竞争,谁不注意全面监控独立审计的质量,谁就将陷于"诉讼"的泥潭。
四是资格准入机制。这里的资格包括三个方面:(1)从业资格,必须是注册会计师才能签发独立审计报告。我国目前对于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设置的"门槛"还不够高。如果不能把握好这个"门槛"的高度,势必会造成在资本市场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素质不高,因此有必要提高"门槛"高度。(2)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领域资格。不同的审计业务要求的审计技术、审计经验、审计队伍和要承担的审计风险等,是不尽相同的。有必要对审计市场进一步细分,便其成为金字塔式的结构,越到顶层,准人资格越高。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和实施"星级经营"制度。(3)合伙人也是有资格的,不是所有注册会计师都可以成为合伙人,成了合伙人后也不一定是永久的合伙人。
五是公平竞争机制。在规模资本市场里,客户的获得不应该带有行政色彩,也不应该利用不正当手段。可以跨行业跨地域执业,由执业者和执业对象之间在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里相互选择。
六是风险防范机制在规模资本市场中,不同的市场主体都会变得更加成熟和理性。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审计风险增加了。严守执业道德、强化执业谨慎态度、提高执业质量是风险防范的根本。进行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以增强事务所的风险对抗能力,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和开展职业责任保险是风险防范的必要补充。
七是后续教育机制。第一,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成熟,从客观上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执业素质;第二,社会的进步,程技术与管理技术的不断创新使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相关的有关知识体系也在不断变化,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以适应新的执业环境;第三,为提高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能力,也要求注册会计师不断提高执业素质。上述三方面必然要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立一套不是"花瓶摆设"的后续教育机制。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应该积极为注册会计师成员提供合适的后续教育机会。
八是行业监管机制。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市场监督力量,需要一个合适的监管机制来监督注册会计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的好坏,会影响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监督力量本身应有的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