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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审计是指对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以确定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促使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活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行使着政府授予的行政管理权力,掌握着财政资金的收入分配,因此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合法,是审计的重点。随着财政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事业审计的领域、对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适应新形势,强化行政事业审计,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全面贯彻审计法,消除审计领域的盲区
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因审计管理体制的局限以及诸多原因的限制,对行政事业审计的领域仍存在一些工作盲区,有的党政重要部门不仅没有进行过财务收支审计,而且连日常性的专业检查也很少涉及。
为维护审计法的严肃性,消除行政事业审计工作的盲区,各级审计机关应积极争取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将对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等领导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纳入行政事业审计的计划中,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必要时通过“上审下”、统一组织等审计方式,安排对领导机关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促使审计职能依法落到实处。
加大审前调查力度,科学制定审计方案
审前调查和审计方案的制定是实施审计的首要环节,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方案的基础。为使审计方案充分体现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在评估审计风险的基础上,必须围绕审计的目的开展审前调查,以确定审计的范围、重点内容、审计方法和实施步骤。
审前调查可采取走访座谈法和个别谈话法。走访座谈法是以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为询问对象,通过座谈寻找审计线索的一种方法。通过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干部监管部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业务关联单位,听取部门、单位从各自角度所掌握的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评价,以及对其领导人或单位存在问题线索的介绍,并查阅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检查和处理报告,以供审计参考,确定审计重点。个别座谈法是以被审计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为询问对象,通过谈话寻找审计重点的一种调查方法。分别与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或主要经营单位负责人或部分职工座谈,了解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和个人重大经济问题线索,以明确审计重点和方向,尤其要重视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内审、财务、基建、三产、人事等部门负责人的谈话内容。
实施科学的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1.建立审计线索资料库。对日常审计中发现的审计线索和社会各界的举报信函进行认真分析、详细登记,将有价值信息在全局范围内及时反馈,做到审计资源共享,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2.对难点、疑点问题实行集体“会诊”。对审计中发现的难点、疑点问题组织审计骨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研讨、分析,力争找出最佳处理方案。
3.采用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对“三有一多”单位(即有资金分配权、有罚没收入、有预算外收入和问题较多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审计及审计调查,坚持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4.适时进行现金、实物盘查。在审计进点时、审计中、审计结束前或审计复核时,对被审计单位现金、实物进行突击盘查。
5.注重效益审计,并确保审计决定的落实。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的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同时,对不按时落实审计决定的,采取分次、分期到位等方式;再不执行的,协调财政、法院等部门强制扣缴。
6.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培训,实施计算机审计,探索运用现代审计手段,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
强化账户审计,加大延伸力度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作为资金运行的载体,必然成为收支活动的“闸口”。它主要涉及开户单位、受理开户的银行、资金运行划入的来源、资金划出的去向四方面的关系,因此审计从账户入手就是抓住了问题的源头,掌握了这个单位资金运行的轨迹,顺着这个轨迹层层逐步延伸到其他单位、其他账户,可牵出各种存在问题。另外强化账户审计手段还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还能查处截留、转移私分等违纪行为。它是保护国家财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手段。
创新审计成果,提高成果质量
审计的目的就是规范经济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当好参谋,因此创新和提高审计成果质量,尤为重要。一是以真实、合法性审计为基础,着重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查深查透;二是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提炼和深加工,从宏观层面上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和改进建议;三是加大审计成果转化为实际效果的力度,狠抓审计意见的落实;四是多出精品,创新审计成果。开展优秀项目评比,激发工作热情。同时,不断总结推广行政事业审计的新经验,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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