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截至2000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51462个,共设摊位数759万个。全国城镇、乡村以个体工商户为主要组成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网络基本形成。
2000年,全国商品交易市场税收总额为140亿元,年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市场46个,超过5000万元的市场4个。
商品交易市场税收征管的方向:坚持查账征收,完善户籍制度,防止漏征漏管,推行电脑定税,强化以票管税,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十分迅猛,已经成为具有经营特色的交易场所。它在衔接产需、引导消费、活跃市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00年,全国共有商品交易市场51462个,摊位数759万个,完成税收140亿元,年纳税额500万以上的市场约有126个,其中年纳税额1000万以上的有46个,年纳税额5000万以上的市场有4个。
一、市场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数量迅速增加。政府、企业、农村、个人为了得到稳定可观的回报,都在积极投资营建市场,目前已经形成了遍布全国城镇、乡村的以个体工商业户为主要组成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网络。但是,市场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省际之间,省内各地市之间,争相建立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二)市场规模和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市场形成的最初阶段,类似农村的集市,大部分以街为市、以路为市,条件恶劣,环境脏乱,刮风下雨都会影响正常经营。第二阶段,市场进入大棚,所谓“棚亭式经营”,解决了下雨时“人穿雨衣货盖苫布”的问题,但仍避免不了“天晴到处是土,天雨一脚是泥”的尴尬。第三阶段,市场进了有顶有墙的大房子,虽说天气变化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但购物环境依然不尽人意。第四步,许多市场搬进了高楼大厦,还有许多投资者在知名度高的市场周围建立若干市场,形成了市场群。随着市场规模和环境的变化,市场的经营项目和品种由单一性向多样化发展,只要国家政策允许经营的商品,都可以在市场上看到,从生活资料到生产资料,无不囊括。同时,众多市场开始探索专业化经营,在大市场中形成了专业性的小市场,如家电市场、家装市场、家具市场、建材市场、药材市场、服装市场等等,五花八门,各显神通。
(三)市场发展有萎缩的趋势。各地反映,大部分市场生意由兴隆、火爆转向萧条、清淡,摊位空置率明显上升,甚至有的市场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据分析,市场呈衰势的原因:一是各地市场大幅度增加,一些市场在激烈竞争中淘汰出局;二是政府盲目投资,未经过认真的可行性研究,“场”先建好,没有成“市”,成为空壳市场;三是业户长期经营已经形成自己的销售网络,便逐步缩小场内的经营面积,只把市场当作信息交流窗口,经营活动在“场”外进行;四是一些中小市场的业户直接从厂家进货,不再经过大批发市场,打破了层层批发经营的格局。
(四)市场经营人员结构组成发生变化。市场内的业户大多是素质低、文化水平低的无业人员和农民,他们大多法律意识淡薄,经营水平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显露出不适应性。现在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不断涌入市场,在汉正街小商品市场经营的博士、硕士近50人。这些人经营水平高,法律意识强,同时也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许多公司也在市场设点,有的公司还经营名牌产品。税务执法人员要自觉适应这种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税务机关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税收征管
(一)运用现代化手段,简化业户纳税程序。新的征管模式运行以来,税收征管工作应用计算机及网络的范围迅速扩展,运用能力显著增强,但是市场税收征管只解决了手工操作的征收、档案管理问题,在利用网络资源方面进展缓慢。近年来,银税联网工作已广泛开展,税务机关利用银行网点多、分布广的特点,采取简易征收程序,有些市场实行了电话申报纳税方式,有些市场实行了业户委托银行划转缴税的方式。上述方式都是通过税务机关与银行之间的网络互联,快捷完成税款征收。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税务人员人力不足的压力,也大大方便了业户纳税,降低了征纳双方的征纳税成本。
(二)按片分工,定岗定责。税务专管员转换职能后,市场是否还要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引起广泛的争论,经过冷静的思考,大家普遍认为,应当实事求是对待市场的现状,市场专管员不能撤,除把税款征收从专管员工作职能剥离出去外,其他职能都应保留。面对市场户数多、经营面积大、现场繁乱的状况,各地税务机关采取了按区域划片管理的办法,确定岗位职责,确定专门管理人员,实行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了市场征管人员的积极性。他们在税收监控、催报催缴、文书送达、税收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加强市场税收征管起到重要作用。
(三)实行公开办税,增加透明度。市场里的业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攀比心理比较严重,“纳税是小事,就怕不公平”,这句话表现了业户对税务机关公正执法的要求。税务机关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核定定额前,都要进行大量的典型调查,并把典型调查的结果公示于众;核定定额时,要在业户中广泛征求意见;核定定额终止,要将所有业户的定额情况张榜公布,使定额相对公平,业户对核定定额清清楚楚,减少了怨言,同时也起到了对税务机关的监督作用。
(四)发挥社会协税护税组织的作用。面对市场异常复杂的实际情况,单靠税务机关的孤军奋战,是无法管好市场税收的,只有动用社会力量,建立全方位的协税护税网络,才能达到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工作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积极与工商、公安、市场管委会进行广泛的协作,形成合力,重拳打击偷逃税行为。另外,税务机关把市场的业户分为若干个小组,选责任心强、威信高、纳税积极的业户担任协税小组长,协助税务机关做好业户的思想工作,传递有关信息,成为税务机关坚实的群众基础。
(五)大张旗鼓地开展税收宣传。各地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市场业户集中的特点,经常性地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分发税法宣传品,悬挂宣传横幅,制作税法宣传栏,举办税收知识讲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场税收监控力度不够。许多个体工商户不遵守登记管理制度,停业歇业不办理有关手续,随意进出市场,业户数量增减无常;一些临时经营业户未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性大,难以对其进行正常管理。二是税务机关对业户的进销货情况难以准确掌握,核定的税收定额与业户的实际经营额相差较大。三是市场容易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历次工商部门“打假”都把市场作为重点目标,被工商部门查封、吊销营业执照的业户不在少数,在高唱打假凯歌的同时,税务机关发现市场税源相应地减少了。四是存在多个税务机关共管一个市场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许多协调工作量,而且由于不同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力度不同,也造成了业户的税收负担不一致。五是当地政府为了吸引业户,繁荣市场,要求税务机关从低定税,也影响了税务机关公正执法。六是市场上抗税、罢市事件时有发生。
四、几点建议
(一)坚持查账征收,积极稳妥地继续开展建账工作。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市场加大建账力度,要求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巩固完善,逐步深化,有计划、分步骤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建账工作。凡是达到建账标准的,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如实记载经营事项,正确核算盈亏。
(二)大力开展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工作。对市场内不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业户,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清理工作,并探索、研究防止漏征漏管的措施,完善户籍管理制度,达到有效监控税源的目的。
(三)全面调查和调整定额。针对目前市场普遍存在的定额偏低、税负偏轻、管理偏松的状况,要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调整定额工作,加大定额的调整力度,切实解决定额和业户实际经营额的差距问题,要严格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依法征税,对擅自降低定额和应征不征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全面推行电脑核定定额的方法。多年来,核定定额采用人工操作的方法,这种方法明显带有不合理因素,不符合先进税收征管模式的需要,与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各地税务机关要积极运用计算机核定定额,加大市场税收管理的科技含量,在准确采集征管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确定业户定额的参数和调整系数,通过计算机对各类市场业户的信息加工处理,形成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
(五)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管税。税务机关对业户发票的使用情况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力打击发票使用者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开展发票有奖活动,鼓励消费者向经营者索取发票,使消费者逐步养成购物索取发票的习惯。
(六)建立科学严密的市场税收管理机制。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市场的规模、经营特点和税源情况,划分不同的市场类型,对不同类型的商品交易市场采取相应的管理形式,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地市级税务机关要设立市场税务管理专门机构。对各类市场实行条条管理,坚决避免几个税务机关共同管理一个市场的现象;对小型农贸市场可在加强定额管理及巡回检查的基础上,委托有关单位代征。
(七)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在商品交易市场内使用税控收款机,是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发展方向,也是采集业户经营数据的有力措施。各地税务机关要在具备条件的市场内设置集中税控收款台,对具备条件的业户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
(八)清理地方政府擅自出台的市场减免税政策。对清理后还继续执行并不向上级机关报告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九)加强部门配合,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有效的防范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与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组织等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及时沟通信息,实现综合治理。要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发展协税积极分子,形成有效的协税护税网络,协助税务机关掌握业户经营变化情况。
上一篇:税收国际协调的展望及思考
下一篇:浅议税源管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