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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征管;国民待遇;关税减让;税收环境
[摘要]入世对中国的税制包括税收征管及纳税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应努力完善税收立法,适当调整、修订有关税种,规范税收征管,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一、入世对中国税制的影响
(一)对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的影响
加入WTO后,我国面临的经济环境会更加复杂,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但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仍存在缺陷。首先,缺少税收基本法。税法按其基本内容及其发挥效率的不同分为税收基本法、实体法和程序法。目前我国税法只有实体法和程序法,而没有基本法,这使得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在形式上不完整。其次,现行税法立法层次低、呈现行政化倾向,导致税收政策多变、透明度差。最后,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内容不规范,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因此,必须尽快着手完善我国的税收立法和执法。
(二)对有关税种的影响
我国入世后首先最受影响的就是关税。即人世后,我国关税将进一步下调,部分产品的进口最终将实现零关税。这不仅会减少关税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而且也降低了关税对国内企业的保护程度。显然,人世对中国关税必将产生很大的影响,也促使我国进一步完善关税制度。
其次,影响我国的内外两套税制。WTO规则要求,进口国在制订税收法规时应遵循国民待遇的原则,不能对外资企业有所歧视。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税、车船税等实行的是内资、外资两套税制。我国为鼓励外商投资,设有不同形式的超国民待遇,如税务假期(二免三减半)、税率优惠(24%、15%)、再投资退税、出口税减免、股息免征预提所得税等等。显然,内资与外资实行不同的税制,税负不公平。
此外,人世对我国其他税种也有很大的影响,需要加以完善修订,以便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主要包括:如何规范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逐步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以减少税款的流失;如何扩大所得税比重,提高所得税的主体地位;如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开征一些新的税种等。
(三)对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
加入WTO意味着国内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这对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行的税收征管工作与WTO规则的要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征管制度还有待完善。首先,在纳税申报制度方面,现代化纳税申报方式的建立受到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纳税人水平的制约,加之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存在差异,目前自行核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的条件还不成熟,时常出现纳税申报不实的情况。其次,在规范优化服务制度方面存在着税务征管文书、资料、报表繁多且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办税环节多、手续繁杂等问题。
二是征管技术还有待加强。信息时代电子商务呈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因而对其征税离不开税收征管电子化的建设。而在我国,计算机网络服务才刚刚启动,数据信息流尚未建立;网络模块间联系不密切,资源不能共享,路径不科学;开发软件的人员税收业务水平不高,而懂业务者又不精通计算机;加之体制转换时期政策的不断调整,很多配套措施不完善,造成税收业务流程不统一,不仅给软件开发带来一定难度,也成为抑制税收征管工作的瓶颈。
(四)对纳税服务质量与水平的影响
提高税法的透明度是WTO规则要求之一,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税制的基本特征,因而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不仅要求规范税收立法、执法,而且也对税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税务人员面临着知识面拓宽的问题。许多税务人员只精通与自己工作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制度,而对其他的政策和制度则知之甚少;或者只懂国内的税收法律而不知道国外的税法;缺乏与税收相关的审计知识、计算机知识等等。更重要的是加入WTO后,国外的企业、投资者进入中国,对税务人员而言还将面临一个语言交流关,即熟悉、掌握财经英语知识。另一方面,税务人员面临着服务手段多样化的问题,即税务人员在全面掌握税收法律知识的前提下,应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税务工作不能只局限于站在国家的角度如何多征收税款,还要为纳税人的利益着想。
二、我国税制改革的目标展望
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合理分权、适度优惠、规范关系、适时调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WTO规则的税制体系,是中国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应做到:
(一)立足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完善税收制度
1.积极推进税收立法,完善税制结构。要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首先必须健全税收的一般性法律,制定《税收基本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同时,进一步充实、完善税收实体法、程序法,以增强税收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在此基础上,努力完善税收监督法律体系,将执法监督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并使之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此外,还应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优化税制结构,由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逐步向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过渡。
2.采取一定的关税保护措施。中国加入WTO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可避免地面临关税减让问题。但在减让关税的同时,也应采取一定的关税保护措施。例如,对需要控制的进口商品,通过适当的计征方法,适度保护国内相关的企业;关税的减让可限定于特定用途、特定地区、特定产业;对需要制裁的进口商品,要充分运用WTO反倾销、反补贴规则,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侵害。
3.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加大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缓解个人收入分配过于悬殊而产生的社会矛盾,应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要尽快建立能够全面归集个人收入和大额支付的信息处理系统,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控力度的同时,根据客观经济情况及税收征管水平的变化情况,缩小分项征收,逐步扩大综合所得的范围,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
另外,要针对分项征收办法存在的普遍偷逃税现象,改进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同时在个人收入公开化的基础上建立法人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度、个人财产收入申报制度和财产登记制度;加快推广信用卡和个人支票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堵住税款流失的漏洞。要加快计算机的开发应用,提高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加大税款代扣代缴的力度;加强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税行为。
4.加快推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可降低国内企业的生产成本,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值税转型后虽影响财政收入,但企业投资增加后,增值额也增加,企业效益提高,利润也随之增加,从而增值税和所得税都将增加,从长远看,无疑利大于弊。因而,目前是增值税转型的最好时机。
5.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按现行税制的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名义税率均为33%,由于减免税优惠和税前费用扣除政策的不同,造成实际税负的差别。据统计,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平均实际税负,内资企业为25%左右,外商投资企业为11%左右,严重影响了内资企业的竞争能力。为了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势在必行。同时,还应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使实际税负与名义税率趋于一致。
6.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入WTO后,出口退税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面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因此,要重视出口退税政策的作用。首先,要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实行出口零税率,以增强我国企业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其次,要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通过立法建立规范的出口退税制度及全国性的管理系统;第三,要完善现有的出口退税信息网络,增强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能力。
7.适时开征新税种。一是适时开征遗产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现了一批先富裕起来的阶层,这为开征遗产税提供了基本条件;同时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实施和公证制度的不断完善,也为遗产税的开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建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开征遗产税。二是开征社会保障税。我国目前采用的社会保障筹资方式不够规范,约束力较差;筹资过程中阻力较大,企业拖欠、拒交保障基金情况严重;保障基金的管理也比较分散、混乱,缺乏必要的监督。因此,必须通过立法强制征收社会保障税,建立覆盖全社会每一个劳动者的、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完整规范的保障体系。三是开征环境保护税。许多国家把保护环境作为税制改革的一个政策目标,治理生态环境也全靠国家和企业拿钱。由于我国财力有限,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开征环保税,用以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发展垃圾治理的新型产业。
(二)建立规范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源监控
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纳税意识。培养提高全民纳税意识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一方面要利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加强税法宣传;另一方面要增强税法的透明度,包括立法和执法的透明度。此外,纳税人不能只有纳税的义务,还应有监督税款使用方向和效益的权力,监督公务员服务质量的权力,这将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纳税意识。
2.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治税。税务机关和人员一方面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另一方面要依法征税,转变征税方凌驾于纳税方的观念和作风。同时要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实行多方位的服务。在纳税人主动申报的前提下,对重点税源采用专人负责制和户籍管理,为征收和稽查工作提供依据。
3.采用现代化手段,规范税收征管基础。首先,规范征管机构,建立专司税源管理的部门。这一部门应能对市场变化作出快速反应,拓宽税源管理范围,科学配置征管力量。其次,规范统一征管软件,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努力使税收征管向信息一体化迈进。建立一个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形成一个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格、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同时,尽早实现与国际互联网的对接,在税收征管中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和先进的通讯技术,实现网上监控和稽查。
(三)注重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与水平
1.掌握全面扎实的业务知识与技能。税务部门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严格执法,并且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这就要求税务干部必须掌握全面的业务知识。税务部门可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创优活动,使税务人员能及时地了解、掌握税收制度的内容,尤其是国家新的税收政策制度。
2.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税务服务与咨询。税务人员应向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税务服务,如为客户进行税务筹划,帮助客户选择纳税方案等。为了做好税务服务和咨询工作,税务人员还应更多地了解和掌握与税务相关的其他的学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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