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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代理的现状与展望

来源: 中国税务报·杨崇春 编辑: 2005/12/21 00:00:00  字体:

  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始于80年代中期。当时我国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加之税务机关征管改革的需要,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税务代理进行了探索。由于这一新生事物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走势,可以减轻企业的涉税事务负担,降低纳税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较好地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税法的正确实施,降低征税成本,提高税务机关工作效率,得到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欢迎。

  1992年9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从法律上对税务代理这一做法加以肯定,并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这为我国税务代理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有组织的试点工作。1996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和人事部颁发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将税务代理人员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准入控制范畴,标志着税务代理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截至1999年8月底,全国已有税务代理机构4100多家,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约十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有31671人。形成了包括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税务代理规程、执业标准等在内的一套相应的制度、办法。我国税务代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一)税务代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简单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在社会交往中,当事人可以按计划办理,无需寻求代理。只有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市场经济日趋活跃的情况下,民事活动不断增加,单靠自身能力已不能适应快节奏的经济环境,加之每个人的知识不可能“面面俱全”,因而需要寻找各类专业知识人才提供的帮助,这就产生了寻求代理的经济条件。由于国家税法日趋严密,税务代理也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

  (二)税务代理制度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改革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其最终目的是要建立起“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为此,社会上对税务代理需求增大。据对浙江、广东、四川、新疆、内蒙古、大连6个省、区、市就税务代理进行的专题抽样问卷调查显示,60.91%的纳税人有委托税务代理的愿望及要求,而潜在的需求则更大。我国现有登记在册的各类纳税户1364万多个(尚不包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是税务代理的主要对象。

  (三)税务代理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办理涉税服务事项,其业务贯穿于纳税的整个过程。所以,税务代理具有法定性、中介性、独立性、公平性、服务性和有偿性。

  总之,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税务代理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配合征管改革、维护国家税收政策、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成立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履行管理税务代理的行政职能,并在省级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税务代理的行业自律性管理也有相应的社团组织——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具体运作。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中介组织也存在一些缺陷,譬如:政社不分、行政干预、业务交叉等问题,导致执业机构规模小、服务单一、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这一现状,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不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遵照国务院领导关于税务代理工作要“彻底脱钩,全面整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从1999年8月开始,对全国税务代理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改制后的税务代理机构,由注册税务师发起设立的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组成,全国约有2000家。其中,合伙制事务所200多家。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对社会中介行业的管理,按照“归类合并,统一管理”的要求,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三个行业的管理进行了合并。这次合并,是规范我国社会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中介行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即实行一个协会、一套班子、一套机构,三种资格并存,三个行业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合并后的行业,可以优势互补,人力资源共享,提高服务质量。

  由于税务代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为纳税人服务体系的内容之一,其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的实际效果,还直接关系到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因此,税务代理业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始终认为,这些中介组织是国家不花钱的“经济警察”,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税收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对国家来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应大力提倡和积极扶持这些中介组织。

  展望这些中介组织的前景也是喜人的。一是社会有需求。全国有1364万多纳税户,加入世贸组织后,来华投资的客商还会大量增加。当今又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对外开放扩大,税务代理与跨国公司和现代高科技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息息相关,不仅国内有广阔市场,中介服务一定还会向国际化发展。

  二是加强了对代理服务的领导。合并后,加强了统一领导,可以做到各自的职能既到位又不越位。

  三是中介服务会更规范。合并后,管理统一了,但这不是目的,目的是要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包括资格的考试、资格的认定、后续教育、业务监管、执业范围等等,在这些方面将会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代理中介组织的自身建设。

  四是服务质量能较大提高。市场经济具有残酷的竞争性,优胜劣汰是必然的,但对每个竞争者来说又是平等的。中介服务组织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后,垄断性的代理业务便不复存在,为了占领市场,要想生存和发展,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开拓业务,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信誉赢得客户的满意,赢得政府部门的信赖。竞争的结果将大大提高代理中介组织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设现代化的中介服务组织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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