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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业银行分行优化风险加权资产管理的若干思考

来源: 金融会计·沈燕 编辑: 2005/06/23 00:00:00  字体:

  银监会于2004年3月1日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审慎的资本监管要求。《办法》的出台,无疑对商业银行加强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现有资本总量的情况下优化资产结构,有效降低风险资产比例,提高核心资本自我补充能力,是各家商业银行,尤其是分行层面研究的新课题。本文通过选取2004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地区总部全部支行实测数据作为分析样本,研究影响风险加权资产比例的因素,并通过建模对风险加权资产的优化管理提出建议。

  根据《办法》规定,由商业银行一级法人承担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测算和管理责任,即由总行全面负责资本充足率控制目标的设定、资本筹集与管理,以及风险加权资产控制指标的制定和分解;分行则负责监控、预测和调整分行范围内的风险加权资产,确保风险加权资产指标控制在总行下达的控制目标之内。

  通过近一年的指标分析和样本考察,笔者认为分行层面对风险加权资产的管理,可以分别从控制风险水平和提高盈利能力两个纬度进行。一方面,衡量一家分行资产风险水平的指标不是风险加权资产绝对值,而应该是风险资产比例,即风险加权资产/总资产,该指标越高,表明根据《办法》测算的单位资产的风险暴露值越高,相同资产规模下风险加权资产量越大。另一方面,风险资产收益率可以作为盈利能力指标衡量单位经济资本的产出水平,该项指标越高,表明风险加权资产盈利能力越高,核心资本自我补充能力越强,资本的占用就越低。风险资产比例和风险资产收益率分别从风险与收益两个管理角度对风险加权资产加以考察,可以改变单纯控制或降低风险资产绝对量的被动的管理办法,将风险与收益相结合,合理摆布风险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水平,从而达到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和谐发展的管理目标。

  一、对风险资产比例指标的管理

  笔者曾选取2004年上海地区总部22家区域支行风险加权资产数据作为一组样本,详细考察了各支行风险资产比例情况。通过分析发现,目前影响总部各支行风险资产比重的因素主要是风险资产分布、贷款结构、风险缓释量、表外业务保证金比例以及资产业务盈利能力等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风险资产比例指标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信贷资金存量,缓解存贷比例,降低高风险资产比例。笔者按照风险资产比例由高到低排列,分别选取了比例最高的前5家支行和比例最低的后5家支行,对比发现两组样本风险资产分布有较大差异:风险权重较高的支行无风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仅为6.19%,而有风险资产比重则高达93.81%,可见支行总资产中,具有风险的资产占绝大多数,自然提升了资产的风险水平;风险权重较低的支行无风险资产比重则达到44.7%,有风险资产比重为55.3%,两者比率相差不大。

  进一步分析还可看出,造成无风险资产比重差异的主要因素是联行往来、外汇买卖、委托贷款及同城票据交换等零风险款项。前者平均余额仅有2.29亿元,占比5.24%;后者平均余额达到15.1亿元,占比44%.根据统计口径,列入上述零风险款项的主要是存放联行款项。前5家支行普遍存在资金短缺、存贷比偏高情况,造成其存放联行款项极少,甚至为负数;后5家支行情况则好的多,存贷比正常。可见,信贷资金充沛与否是目前影响支行风险资产分布的主要因素,而存贷比则成为这一因素的外在表现。

  结论:存贷比越高的支行,风险资产比重越高,两者呈较为紧密的正相关关系。其内在关系是:存贷比表明了支行信贷资金的充沛程度。存贷比低,表明存款资金较为富裕,支行会将多余资金上拆总部以获取利息。由于内部资金拆出属于风险加权资产测算表中的ga项:联行往来等零风险项目,有助于降低风险资产比重;反之,存贷比较高的支行,资金大量拆入用于贷款;使资产规模过度膨胀,资产结构中无风险项目占比下降,导致风险资产比重高企。

  (二)积极拓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增加对中央财政投资的公共企业贷款,降低贷款风险水平。支行目前的贷款主要由对企业和个人债权、对公用企业债权构成,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公用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均为50%,是风险资产中权重较低的项目(在此称为“次高风险资产”),其他均为100%的高风险。因此,次高风险资产在风险资产中的比重对资产风险权重有着较大影响,而次高风险资产中,绝大部分由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构成,可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占比直接影响到支行的风险资产比例。

  同样分析样本发现,风险资产比例最高的前5家支行个人抵押贷款余额为10.6亿元,在全部贷款中占比为26.89%;风险资产比例最低的后5家支行个人抵押贷款余额为5.8亿元,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为31.48%.

  结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越高,风险资产比重越低,两者呈负相关关系。根据《办法》规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50%,属于风险次高资产,该指标的扩大有助于有效降低风险资产比重。此外,可增加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公共企业(如中国电信、中国电力公司以及其他涉及交通、能源等公用事业的企业,包含其在上海的子公司)的贷款,也可以有效控制和缓解资产风险水平。

  (三)在拓展贷款业务时,尽力争取符合规定的质押或担保方式,增加风险缓释量。新《办法》规定了对贷款的缓释项目,即有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可享有与质押物或保证人相同的优惠风险权重,风险缓释对降低风险资产比例的作用无庸置疑。比如一笔对公贷款100万元,按规定风险权重为100%,风险加权资产应为100×100%=100万元;而如果该笔贷款中,有50万元由建行担保(风险权重为20%),另有20万元为国债质押(风险权重为0%),则未缓释风险暴露=100-50-20=30;缓释部分风险暴露=50×20%+20×0%=10;风险加权资产=未缓释风险暴露×权重+缓释部分风险暴露=30×100%+10=40万元,比风险缓释前减少60万元。

  但从实践看,由于客户经理对资产充足率办法不了解,对质押、担保等风险缓释工具对降低风险加权资产的重要性并不关心,往往使分行符合风险缓释项的资产少之又少,风险缓释作用可谓杯水车薪。

  (四)开展表外业务时,应优先开展低风险表外业务,尽力争取担保或质押,努力提高保证金比例。开展表外业务有三点需要注意:一是优先开展低风险表外业务,控制高风险表外业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与购买等业务风险度较高,应适当控制;可无条件撤销的对外承诺、开立跟单信用证(有真实贸易背景)、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则风险度较低,调整表外业务结构,优先发展低风险表外业务,有助于降低表外业务整体风险。二是同表内业务一样,尽力争取符合《办法》规定的担保或质押,争取更多的风险缓释,有助于降低风险资产。三是开展表外业务时,应尽量争取更多的保证金存款,降低敞口风险。根据《办法》规定,表外业务两次转换后,可直接扣减相应的保证金存款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因此保证金存款之于表外业务的风险缓释作用较大。并且,保证金可增加存款量,有利于综合收益的提高。

  假设一笔跟单信用证1000万元,转换系数20%,如未收取保证金,无任何风险缓释,那么该笔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1000×20%=200万元;如收取保证金10%,无风险缓释,那么该笔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1000×20%-1000×10%=100万元,是原先的一半;如虽无保证金,但有公用企业债券质押,那么该笔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1000×20%×50%=1000×10%=100万元,也同样是原先的一半。第二种情况与第三种情况结果虽然一样,但综合效益显然不同。前者收取保证金,有利于提高存款量,充实信贷资金,后者就没有这样的效益。

  二、对风险资产收益率指标的管理

  如前所述,单纯控制风险资产比例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按照“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黄金法则,如果一笔资产业务的收益率高,较其他业务更高的风险度依然是可接受的。提高风险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根本驱动力在于:未分配利润在资产负债表中出现在所有者权益项中,按《办法》规定归入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充实核心资本的重要来源。核心资本中,股本金只有通过增资扩股筹集,在资本市场上有较大限制;资本公积也只有资本溢价发生重估增值,一般也很少获得;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都来自经营利润的增加,增加利润就可以有效弥补核心资本的不足,缓冲资产规模扩大对股本、资本公积等其他核心资本的占用。以下案例可以说明这一点:

  假设一笔风险加权资产为20亿元,创造净利润0.6亿元,那么该项资产需要占用1个亿的资本才能达到8%的资本充足率(公式:(0.6+资本)/20=8%);而如果该资产创造的净利润本身即达到1.6亿元,那么该项资产自身产生的收益就足以替代原本占用的资本。可见,提高资产收益率,有助于降低风险资产比例,缓解风险资产对资本的占用压力。

  当然,上述案例只能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因为当该笔风险加权资产产生1.6亿元的利润时,如果没任何风险缓释,意味着该笔贷款的利差必须达到8%,这在现实中是做不到的。那么风险资产利润率究竟应该达到怎样的标准呢?笔者以为,可以建立一个单笔资产业务测算模型,通过模拟测算,在决定是否接受该笔业务前得出风险调整后的资产收益率,并将模拟值与目标值进行比较,在量化的基础上作出决策,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

  首先,一个合格目标值的确定很关键。笔者认为可以确立两个目标值:一个是分行当前的实际风险资产收益率,一个是要实现当年总行下达的考核利润指标和风险加权资产控制指标,所必需达到的风险资产收益率,即当年目标风险资产收益率,公式为考核利润计划/风险加权资产计划,该指标是经过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预期认真测算,并经总行确认的,有一定的指导性。

  假设某分行当年考核利润计划11亿元,风险加权资产控制在750亿元,拟测的平均风险加权资产720亿元,则目标风险资产收益率为1.53%;而上年实际实现风险资产收益率为1.45%,两项指标均可作为模拟值的比较基数。其中,上年实际值为最低要求,高出实际值表明有利于改善当前风险资产收益率;目标值为计划实现要求,即只有达到或高出目标值,才有可能实现既定的预算目标。

  其次,要建立一个简单可行的测算模型。笔者就设计了这样一个“一年考察期资产业务风险资产收益测算模型”,试图能实现对单笔资产业务的分析和筛选。

  1.表内资产业务模型:

  假设发放一笔贷款本金A,贷款利率为a%,期限一年,贷款一年期FTP价格为b%,约束性成本分摊率c%,营业税率为d%,有派生存款B,存款利率e%,存款一年期FTP价格为f%,发放时贷款为正常类,风险缓释值为C,风险缓释权重为g%,则模型公式为:

  ● 模拟收益=贷款利息收入+派生存款收益-一般准备金支出=A×[a%×(1-d%)-b%-c%]+B(f%-e%)-A×1%

  ● 风险加权资产=(A-C)×100%+C×g%-A×1%

  ● 风险资产收益率=模拟收益/风险加权资产

  比如,发放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无任何风险缓释项。该笔贷款一年期利率为5.58%,期限1年,贷款一年期FTP价格为3%,约束性成本分摊率0.5%.同时,该笔贷款将有200万元派生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0.72%计息,存款一年期FTP价格为3%,则可测算出该笔贷款业务的综合利润为:

  模拟综合收益=1000×〔5.58%×(1-5.55%)-3%-0.5%〕+200×(3%-0.72%)-1000×1%=12.26万元

  风险加权资产=1000×100%-1000×1%=990万元;

  模拟风险资产收益率=12.26/990=1.24%,尚低于实际值和目标值。

  在此情况下,分行可以考虑增加风险缓释工具,如存单质押、合格主体担保,或者上浮贷款利率、增加派生存款等方式提高收益率。在此例中,只要有200万元贷款本金有银行存单或国债质押,风险资产收益率就可达到1.55%;如贷款利率上浮6个百分点,收益率可达到1.56%;如派生存款达到330万元,收益率可达到1.54%,从而达到或超过要求的目标值。

  2.表外业务模型:

  假定一项表外资产业务本金A,风险转换系数为a%,风险缓释项为B,风险缓释权重为b%,费率为c%,保证金比率为d%,保证金存款利率为e%,存款一年期FTP价格为f%,营业税率为g%,则:

  ● 综合收益=手续费收入+保证金存款收益-一般准备金支出=A×c%×(1-g%)+A×d%×(f%-e%)-A×(1-d%)×0.5%

  ● 风险加权资产=(A-B)×a%×100%+B×a%×o%-A×d%

  ● 风险资产收益率=综合收益/风险加权资产

  假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风险转换系数100%,费率为0.05%,保证金率为20%,按活期存款利率0.72%计息,存款一年期FTP价格为3%营业税率为5.55%,无风险缓释,则:

  银行承兑汇票收益=1000×0.05%×(1-5.55%)+1000×20%×(3%-0.72%)-1000×(1-20%)×0.5%=1.03万元

  风险加权资产=1000×100%×100%-1000×20%=800万元

  模拟风险资产收益率=1.03/800=0.13%

  这一测算值显然大大小于实际和目标风险资产收益率。分行可以通过增加保证金或风险缓释来提高收益率。在本例中,如果保证金能达到45%,收益率可以达到实际水平;如保证金达到46%,则收益率可达到目标值。可见,在无风险缓释情况下,保证金比率应达到45%以上。

  按照同样方法还可测算相同情况下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表外业务的最低保证金比率。由于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转换系数为50%,费率为0.1%;跟单信用证的信用转换系数为20%,费率为0.15%,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最低保证金比率分别为27%和15.5%.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将风险资产收益率作进一步转换,还可得到近似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的指标,即经济资本回报率=税后净收益/经济资本-收益/(风险加权资产×最低资本充足率)=风险资产收益率/8%.经济资本回报率同经济增加值(EVA)共同构成当前国际先进商业银行衡量真实经营业绩的通行指标,前者以比率形式,后者以绝对额形式表现。本处模型选用的风险资产收益率指标也可换算成经济资本回报率,将模拟值与目标值同步换算作比较选择。通过经济资本回报率的评估,银行可以考察其承担了多大风险的基础上获得了多少盈利。

  此外,采用等级行考核办法的分行也可尝试采用经济增加值来评价支行风险调整后的真实的经营业绩,公式为:经济增加值=税后净收益-经济资本成本=业务收支净额-间接成本-预期损失-风险加权资产×8%×标杆利率,其中标杆利率为资本市场要求的最低回报率,即风险加权资产所占用的资本投资于资本市场的回报率。如果一项业务风险过大,则该项业务为抵补非预期损失风险所占用的经济资本也较多,经济资本成本就高,从而风险调整后的收益会受较大影响,表明分行的经济价值并未得到有效增长。在等级行考核中,分行不妨可以尝试将考核利润调整为经济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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