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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24号“套期保值”和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工具的核算进行了规范,填补丁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规范上的空白。但是,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商品期货交易的会计准则。对于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现行准则的规范下对商品期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不过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对商品期货的会计处理有直接借鉴意义。现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商品期货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一、现行套期保值准则中的基本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套期保值准则中将套期保值分为三种;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于商品期货而言,会涉及到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原则是不同的。公允价值套期中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直接计人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中的有效套期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无效套期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若为预期交易,则原来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现行会计准则发布之前,我国实务界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并没有明确区分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但是,新准则实施之后,显然套期保值业务应当按照现行准则的规定予以调整。按照国际会计界的一般惯例,期货会计应设置下列账户,以分别登记不同的业务内容:
(1)“期货保证金”账户,登记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变化隋况。该账户借方登记因购入或卖出期货合约及其增加数量交纳的保证金,以及发生价格变动,计入本期损益时的保证金变化额,贷方登记平仓时应减少的保证金,以及价格发生变动,计入本期损益时的保证金变化额;余额在借方,表示尚存于交易所账户(一般存放于某银行)的保证金数额。除此之外,还要在该账户下设置“套保合约”和“非套保合约”明细账户,分别核算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和投机套利业务所占用的资金。
(2)“购入期货合约”、“卖出期货合约”账户,登记合约买人或卖出业务。购入期货合约时,记人“购入期货合约”借方读出期货合约时,记入“卖出期货合约”贷方,期末余额表示尚未对冲平仓的合约数额。该账户可按自营期货或者代理期货设置明细分类账。
(3)“期货交易清算”账户,登记合钩的卖出与买入的辅助登记及冲销业务。在立仓后,无论是卖出合约平仓,还是买入合约补仓,均应通过该账户转出。
(4)“期货损益”、“套期损益”账户,登记期货价格变动形成的平仓盈亏与浮动盈亏及进棚货交易交纳的手续费。“期货损益”是投机套利业务的结果;“套期损益”是套期保值业务的结果。
二、商品期货公允价值套期的分析
对已经实人的商品进行套期保值而在期货市场上进行的交易一般属于公允价值套期,下面举例说明这类交易的会计处理。
[例1]某经销商月初从外地购入大豆200吨,每吨2900元,预计在2个月内售出。为防止价格下降,该经销商按每吨3000元卖出了20份,每份10吨的大豆期货合约。该经销商按合约价格的5%支付保证金,按每份合约100元支付手续费。在价格变动日,每吨大豆的期货价格降为2950元,现货价格降为2880元;在月末期货价格又降为2900元,现货价格降至每吨2800元,经销商按此价格将现货售出,并按每吨2900元的价格买入了20份同样数量的大豆合约平仓,按每份合约100元支付了手续费。
这项业务是对已有商品的价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属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如下:
(1)月初在现货市场上买进现货、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时的会计分录:
购进现货:
借:库存商品 580000
贷:银行存款 580000
卖出期货合约,并交纳保证金和手续费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580000
贷:库存商品 580000
借:期货交易清算 600000
贷:卖出期货合约 600000
借:期货保证金 29000
套期损益(手续费) 2000
贷:银行存款 31000
(2)价格变动:日记录期货交易浮动盈亏以及现货价格盈亏的会计分录:
由于此笔业务是卖出保值,合约价格下降是交易者的有利价格变动,该经销商不用补交保证金。根据公允价值套期的处理要,求,套期损益是直接体现在当期利润表当中的。
浮动盈亏数额=(2950-3000)×10×20=-10000(元)
借:期货保证金 10000
贷:套期损益 10000
现货浮动盈亏数额=(2880-2900)×200=-4000(元)
借:套期损益 4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400
(3)月末在现货市场上卖出现货、在期货市场上购入期货合约时的会计分录:
按浮动盈亏调整保证金,支付手续费,购入期货合约平仓,收回保证金,浮动盈亏额为-10000元[(2900-2950)×10×20]。
借:期货保证金 10000
贷:套期损益 10000
借:套期损益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借:购入期货合约 580000
贷:期货交易清算 580000
借:卖出期货合约 600000
贷:购入期货合约 580000
期货交易清算 20000
应收回的保证金数额=29000+10000+10000=49000(元)
借:银行存款 49000
贷:期货保证金 49000
记录现货的价格下跌
借:套期损益 16000[(2800-2880)×2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16000
卖出现货、结转成本
借:库存商品 560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560000
借:银行存款 5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6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60000
贷:库存商品 560000
(4)结转期货经营损益的会计分录:
按套期保值业务的处理要求,期货交易形成的套期损益应由被套期保值项目的交易结果承担。本期发生的套期损益共为-4000元(10000+10000-2000-2000-4000-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贷:套期损益 4000
从上述处理可以看出:如果不做套期保值,现货交易业务将发生亏损2万元。由于进行了套期保值,期货交易形成了收益16000元(期货合约价格有利变动20000元,减去支付的手续费共4000元),可以部分弥补现货交易上的损失。最终的结果是账面上记录了主营业务收入56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564000元。由于该经销商进行了大豆套期保值,使得该项业务的损失减少了16000元。
三、商品期货现金流量套期的分析
一般来说,对于预期交易进行的套期保值是现金流量套期保值。下面仍举例来说明商品期货现金流量套期的会计处理。
[例2]沿用例1,但设该经销商将于一个月后购入大豆200吨,该类大豆现货现在的每吨售价为3000元。为防止价格上升,该经销商按每吨3000元买人20份,每份10吨的大豆期货合约。该经销商按合约价格的5%支付保证金,按每份合约100元支付手续费。但在价格变动日,每吨大豆的期货价格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为2950元;在月末时又降为2920元。在月末时,该类大豆的本地现货价格从每吨3000元降至每吨2900元,经销商按此价格购入现货,并按每吨2920元的价格卖出了20份同样数量的谷物合约平仓,按每份合约100元支付了手续费。
这是对未来预期交易进行的套期保值,属于现金流量套期。该经销商会计处理如下(略去保证金追加与收回的会计处理):
买人期货合约时的会计分录:
借:购入期货合约 600000
贷:期货交易清算 600000
借:资本公积——套期损益(手续费)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一个月后购入现货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580000
贷:银行存款 580000
记录价格变化以及卖出期货合约、交纳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借:期货交易清算 584000
贷:卖出期货合约 584000
借:资本公积——套期损益 16000
贷:期货保证金 16000
借:资本公积——套期损益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冲销期货合约及记录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借:卖出期货合约 584000
期货交易清算 16000
贷:购入期货合约 600000
同时:
借:库存商品 20000
贷:资本公积——套期损益 20000
此例的结果为:由于期货价格下降,该经销商又追加了保证金16000元,又由于支付了4000元的手续费,该项期货交易的损失合计为20000元,此结果导致该经销商实际记入购买大豆的成本为600000元(580000+20000)。这个结果属经销商对市场估计错误所致。由此也可看出:若不进行套期保值,经销商可以享受到谷物价格下降的利益20000元,但由于套期保值,现货价格下降的利益也就弥补了期货价格下降及其支付手续费的损失。
上述例子说明,在现行准则规范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处理也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区分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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