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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国家会计资格评价体系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框架结构应包括以下十项基本要求:
1.会计资格评价性质
制定《纲要》,必须准确地对会计资格评价进行定义。会计资格评价是根据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客观公正地鉴定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会计专业人才的水平,引导同类人员或后继人才健康成长,为经济发展提供会计人才保障的系统工程。
2.会计资格评价对象
制定《纲要》,必须对会计资格评价的范围作出合理的界定。笔者认为,对会计组织机构的评价不宜列入会计资格评价范围。会计资格评价的对象应该是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会计专业人才,包括从事会计理论及实务的正高级、副高级和中初级会计人才,此外,还应将注册会计师、全国四类会计领军人才纳入评价范围。
3.会计资格评价特点
制定《纲要》,必须针对会计资格评价的特点。笔者认为,会计资格评价具有多样性,它是与人才培养选拔密不可分的,具有多样性、相关性、阶段性、非全面性特点。
4.会计资格评价宗旨
制定《纲要》,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笔者认为,会计资格评价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会计人才保障。
5.会计资格评价目标
制定《纲要》,必须有明晰的目标。笔者认为,会计资格评价的目标就是建立起能够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和类别会计专业人才的需求,并获得社会公认的一套较为科学和完整的人才鉴定标准体系。
6.会计资格评价原则
制定《纲要》,必须掌握好会计资格评价的原则。笔者认为,会计资格评价应遵守以下六项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即标准统一,不因人而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共性与个性的能力要求有机结合。(2)求实性原则。即行业认可;方便操作。(3)互补性原则。即多法并用;程序互补。(4)公平性原则。即公开透明;分类合理。(5)导向性原则。即要有积极的、正面的导向;能反映社会对人才选拔的客观要求;能引导同类人员或后继人才健康成长。(6)系统性原则。即应将不同评价体系纳入同一框架之内;各种评价标准应形成相互关联的整体。
7.会计资格评价分类
制定《纲要》,必须对会计资格评价进行科学分类。笔者认为,会计资格评价可分为两大类:(1)会计资格评价。其中又可分为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两种。准入资格应包含会计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应包含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以及教育、理论系列的会计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资格。(2)会计人才水平能力评价。包括理论研究水平评价和实务操作能力评价。
8.会计资格评价指标。(1)宏观指标。其中有:人才总量指标,即制定出至某个时期,国家应拥有的合理的各层次会计人才总数;相对指标,即制定出至某个时期,国家应拥有的各类各层次会计人才合理的比例;平均指标。即参照国外或国内其他领域人才指标,达到平均值以上的指标。(2)微观指标。其中包括:测试及鉴定指标,即制定出会计人才评价的一系列技术指标;程序控制指标,即制定出实施人才评价各环节控制目标实现的指标。
9.会计资格评价内容。笔者认为可由以下三方面来考察评价:(1)知识。知识部分是评价内容的基础,包括常识和专业及与专业相关的知识两部分。(2)技能。包括通过自我练习或专业训练所形成的完成会计专业工作所应具备的操作能力及职业素养。(3)能力。包括由先天因素和后天学习、社会实践而形成的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或活动的智能水平。
10.会计资格评价方法和程序。知识、技能、能力,现实能力与潜在能力,技能与专业技能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人的认知能力结构中,它们彼此关联,同时又分别处于不同的认知能力层次,故需选取不同的测评工具和方法以分别进行测试和鉴定。在选取不同的测评工具和方法时,应考虑并处理好与现行考试评审制度之间的关系。
笔者认为,应根据以上不同的评价方式以及不同类别及层次的会计人才的特点,采用与之相适应的评价程序,使程序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有严格的程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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