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审计协查案件技巧方法之我见

来源: 刘俊民 编辑: 2009/12/29 22:54:08  字体:

  案件查办工作是一门经验学科,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到法律、法规、财务、金融、证据、心理、逻辑等多种学科。本人结合工作实践,浅谈几点审计协查案件的技巧和方法。

  一、把握“两个善于”

  (一)善于运用现有证据

  把握抛出证据的时机。在持有部分证据的情况下,办案人员要掌握证据使用时机,以使一个孤立的现有证据获得一组锁链证据。在实际工作中,被查对象不可能给他把思想工作一做就把自己的错误事实都说出来,而是要找一些理由隐瞒一些事实。办案人员当发现一个已被掌握的关键事实上谈话对象在做虚假陈词时,就可抓住这个时机,抛出证据使虚假的辩解无益,不得不把自己的违法违纪事实交代出来。

  巧用案卷材料,给调查对象一种无形的压力。办案人员将收集到证据材料和一些无用的纸张夹杂在一起整理成卷,放在手边,并让被谈话对象看到已形成这么多材料。在谈话过程中,涉及到某一细节问题时,办案人员要有意或无意时不时地翻阅一下手边的材料,在调查对象面前显示出一种胸有成竹的姿态,使调查对象感到涉及到的问题办案人员已掌握了不少的案卷材料,使其无法辨认出材料的真假,让其感到这么多的材料,不敢乱说假话,给谈话对象一种无形的压力,然后从“已知证据”一步一步地攻出未知证据,迫使其就范。

  把握谈话分寸,不要说绝对性的话。在谈话过程中,有时我们也不知道所掌握的证据材料是真是假,是全部事实还是部分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你的问题我们已百分之百掌握了,你的问题我们绝对查清了”之类的话,而是说“你的问题我们已掌握了部分”,甚至可以说“20%、30%、40%”之类的话。因为客观上我们也不可能掌握百分之百的问题,如果你说把“百分之百”的问题都掌握了,这样的绝对化,被查对象会认为办案人员是在说假话,是在蒙他。如果说只掌握了百分之几,这是一种有进有退的策略,反正我们所说的百分之几,这是一个无底洞,你说一个问题也属百分之几,两个、三个甚至更多的问题,我们都说掌握了百分之几,让他摸不到底细,这样像挤牙膏一样,最终我们所说的百分之几,也就达到了百分之百。

  (二)善于运用财会知识

  掌握财务必备知识在查案工作中尤为重要,但掌握了财会知识的办案人员不能仅仅是一个会计,而是要运用财务这个工具,运用一定的技巧,查找或推理出账务中的可疑问题。

  对全部财务的“审计化”,在办案初始抽出“一根筋”,把握“一条线”。在查办经济案件中,有时会遇到所反映的问题并不具体,而且所涉及到的账务是一套复杂的企业会计账务,仅仅就会计凭证翻阅几张可疑性的票据、几笔可疑性的调账是远远不够的。涉及到这样的账务,首先要利用一定的时间,从总体上把握,也就是要把大账整理出来。办案人员必须把所查账务的这“一条筋”抽出来,然后通过这“一条筋”,这“一条线”,针对不同的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核对,对所查账务的轮廓就凸显出来了。如在掌握了固定资产总体情况下,审查购进资产票据,就有可能查找出虚列和虚假购进资产票证问题。

  深刻领会一些常见会计科目内涵,借助会计科目的本身特点和要求拓展查账思路。会计就是凭原始票证做账、记账,审计人员是就账审账,但办案人员必须将二者兼得,要跳出会计做会计,跳出审计做审计。在掌握了必备的会计知识的情况下,对一些常用的会计科目在审查时要进行拓展性思考。如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的预提和待摊等这样的会计科目在查账中尤为注意,往往要把思维拓展开来,借助本身的特点和含义,多想里面可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也就是带着疑问去查账,在查账中去找疑问,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查案效果。

  要看懂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尤其要注意会计凭证上的总目和子目。记账凭证是反映一笔或几笔业务的简化(即会计分录),办案人员在看后面的附件时,首先要看明白记账凭证上的总目和子目,做到心中有数。如某一记账凭证,借方反映总目中的管理费用,子目招待费,贷方反映,总目银行存款,子目工行601……133,这样一笔业务,办案人员一看就看明白,此笔费用的支出是在工行601……133账户中支付出的一笔招待费,后面附件必然要有工行的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存根等相应的附件,但翻阅后面的附件为现金付讫或无银行支款凭证,显然与记账凭证反映不符,对此办案人员可以马上找到财务人员追问相应的支票存根及其他附件等一系列材料,提高办案效率。

  掌握做账人员的账务处理方法,达到问题全面核实清楚的目的。这一方法,比较适用于到外地查阅账务,因为到外地某一单位查账,时间次数有限,我们都是带着问题或疑点到外地核实与所查对象单位的账务,比较多一点的就是去核对双方应收应付往来账项。只要掌握了这一年度的账务处理手法和挂我们本地单位户头的所有会计科目,就做到了心中有数,对于以后年度的账务,就可以按通常查账方法,即通过明细账直接查找相应的会计传票,这样做既准确又快捷。

  二、紧扣“三个入手”

  (一)从举报线索入手

  有些单位内部复杂、管理混乱、人心涣散、导致群众意见大,举报信多的状况,我们遇到此类审计单位,要注意以下工作环节:

  懂得判断内容的真伪。社会现象较为复杂,举报的目的也有多种。如何来判断举报线索的真伪,又不打草惊蛇,需要具有工作的艺术性:一是从举报内容是否清晰进行判断;二是从多封举报信的内容是否衔接、是否有矛盾进行判断;三是从被检举单位或被检举人的周围侧面进行了解;四是找有关单位、人员调查了解;五是正面调查了解。针对举报问题,测试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得以严格执行。

  从容进行实质性审计。查账方法可以在顺查法和逆查法中进行选择,也可以结合使用。顺查法是指按照经济业务处理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审查的方法(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逆查法是指按照业务处理的相反顺序依次进行审查的方法(从会计报表入手,只审查有疑问、有问题的内容,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全面审查)。逆查法一般适用于:(1)被审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出现问题的机会相对较少。(2)被审单位的规模大、业务多,从节约工作量及审计成本考虑,顺查法适用的情况与上面相反。进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证工作,通常选用顺查法,因为有疑点、线索,审查的范围相对较小,这样得到的结果更加全面、准确。

  (二)从现金的盘查入手

  经济活动脱离不了货币资金的流转,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货币资金具有流通性强,使用灵活,容易兑现的特点,因此货币资金极易发生徇私舞弊、贪污盗窃和挥霍浪费等违法行为。对货币资金大都采用核对法、盘点法。

  其一:现金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大致有如下几种形态:一是截留各种现金收入款项;二是非法侵占其他收入;三是虚列支出、虚报冒领;四是隐匿佣金、回扣、好处费;五是转移收入。其二: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送礼或支付好处费。其三:挪用库存现金。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打白条抵库存现金;二是经单位领导批准用于个人生活或其他非正常需要。其四:贪污现金。主要表现为:一是利用收入现金不开票的形式贪污;二是利用涂改、销毁发票或收据的形式贪污;三是利用假发票、假收据报账贪污;四是利用凭证副本重复报账或用白条虚报支出;五是开现金支票取款后不入现金账进行贪污等。

  现金审查最主要的方式是全面盘点库存现金,检查库存现金实有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盘点应采用“突然袭击”的方法,除了盘点现金外,如果被审单位现金账的余额出现红字,则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明是否有未入账资金。对于假发票报账等虚列冒领现金的行为,判断其合理合法性,是否存在涂改原始凭证,或报销的凭证没有经过有关人员签字、核审、或有关签字模糊,时间不吻合、发票内容不合理。

  (三)从银行账户核查入手

  检查银行存款首先应核查被审单位的银行账号,一是要被审单位承诺填报;二是向银行调阅;三是检查有关资金往来的原始凭证;四是建立被审单位银行账户资料库。

  审查银行存款账,要注意:一是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账,检查其二者是否相符;二是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发生情况,重点核对银行对账单上有一收一付,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却没有记载的情况。查明有无人为的增加支出数,减少收入数,以掩盖其挪用或贪污款项的情况。

  三、突出“四个重点”

  收入反映是不是完整。在审查账面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同时,要围绕收入的完整性重点审查部门、单位逃避会计核算中心监督,将有关收入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监督,设置账外账、以物抵收、报支抵收的行为。

  经费使用是不是合规。审查支出结构,看其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行政成本是否真实、合理并体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原则;审查大型建设项目和购置大型设备是否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有无不通过可行性论证和招投标方式采购的问题。

  财产物资是不是安全。审查财产物资是否相符,有无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将资产转到账外或下属单位以及集体私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审查有无私自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和租金收入不纳入会计核算,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债权债务是不是真实。主要审查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有无长期挂账和资金被其他单位和个人占用以及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等问题;有无弄虚作假,擅自冲销往来账的问题;有无将收回的款项长期不交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留作本单位周转的问题。

责任编辑:小奇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