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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国家审计制度应运而生。回顾审计事业发展的奋斗历程,认真总结历史经验,展望未来发展方向,对于审计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践科学审计,强化监督服务,推动审计事业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回顾历史,陕西省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审计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建设中心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截至2008年10月底,全省共审计项目和单位17万余个(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 084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940.3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39.4亿元,应上缴财政72亿元。同时,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和经济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502件,涉案人员614人。审计工作在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审计监督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政府委托,向人大作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规范了预算收支管理、财政分配秩序和转移支付,促进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二是着力加强对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促进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范金融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加大对宏观调控部门、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收入的单位进行审计,促进了国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宏观调控和实现“收支两条线”等政策的落实。四是着力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和外资项目审计,促进了西部大开发和项目带动战略顺利实施。五是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加强对“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救灾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专项审计,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安排和规范使用,促进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六是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在各行各业加强内控、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执法能力不断得到加强和提高。各级审计机关加强“人、法、技”建设,努力提高审计执总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推进审计法规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审计规范和审计准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强化了审计职能,加大了审计执法的力度。二是改进审计业务管理。结合各个时期的工作实际,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审计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审计程序。全面推行审计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认真开展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加强和完善审计会议审定和三级复核制度,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建立计划立项、审理稽核等分权制约机制,严格审计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事实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加强审计成果利用。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分析研究,注重挖掘深层次原因,把审计查处问题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调整审计报告发送范围,出具针对性强、有情况、有分析、有价值的宏观综合报告,为政府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四是以审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加大对审计人员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将计算机审计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推进计算机审计。
打造了一支过硬的审计干部队伍。审计机关在自身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为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怯公正、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审计业务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总结经验,努力开创审计工作新局面
回顾陕西省审计事业不断发展的实践,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积累了不少值得总结的丰富经验,获得了许多重要启示。
(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不断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在这个思想路线指导下,我们对审计的认识和思路不断深化和升华:一是审计理念从查错纠弊、注重微观审计,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解决宏观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转化;二是审计领域从企业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向以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3+1”审计模式转化;三是审计内容从真实性、合法性,向真实性、合总性、效益性并重转化;四是审计手段从传统审计的手工作业审计向计算机审计转化;五是审计重点从揭露问题为主,向揭示问题、查处大案要案、公告审计结果和促进审计整改并重转化;六是审计理论研究从组建初期单纯的理论探讨,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注重实务研究,提升研究成果方面转化。
(二)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开展审计监督,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组建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审计机关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宏观意识,始终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安排部署审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了卓有成效的监督服务。
(三)必须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的法定职责。多年来,我们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独立履职尽责,发挥职能作用。在审计工作总体安排上突出对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宏观调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西部强省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
(四)必须坚持执审为民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审计监督的根本目标。各级审计机关多次组织对涉及“三农”、土地、粮食、教育、卫生、电力、社会保障、救灾扶贫等各类专项资金和行业审计,加强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城镇建设、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行业审计。
(五)必须坚持增强宏观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从组建至今,我们坚持从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从微观审计入手,从宏观政策着眼,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在大量审计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归纳提炼,从管理及体制、机制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不断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一)实践科学审计,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第一要务。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十七大各项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任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加大力度,把握规律,改进方法,更加有效地开展审计监督。
(二)实践科学审计,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监督的最高目标。审计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的理念,坚持执审为民,把促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最高目标。要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始终把民生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财政支出的审计力度,加大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投资项目和专项建设资金审计力度,突出对涉农、社保、教育、医疗、住房、扶贫、救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八大工程”专项资金的审计,切实搞好“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推动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农村改革发展政策的落实。确保各类民生资金的安排使用和效能效益,揭露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大力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大力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服务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目标,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
(三)实践科学审计,坚持把促进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审计监督的基本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审计实践的领域已超出传统的经济监督范畴。审计监督必须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全覆盖,促进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重点关注影响和制约陕西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以及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改革,促进陕西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坚持“3+1”审计模式的同时,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科教文卫事业投入效益、重点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审计力度。促进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重点的可持续发展,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围绕陕北能源化工基地节能减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渭河流域治理和陕南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等环境生态建设,开展审计监督,推动加强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着力构建符合陕西省实际的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力争尽快在所有项目中同时开展绩效审计。
(四)实践科学审计,坚持把统筹兼顾作为开展审计监督的根本方法。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履行审计职能中“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局部(地方、部门)利益与整体(国家、上级)利益”、“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当前审计任务与审计机关长远建设”等重大关系,在“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指导下,统筹兼顾,促进科学发展。既要保持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又要围绕党委、政府当前的工作重心,紧扣现阶段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突出审计重点。既要注重对经济活动总量大、管理使用资金量大、行政权力大的单位的审计,又要兼顾多年未审计过的单位。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查处重大经济违法犯罪问题,坚决打击腐败,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把处罚与整改、对人与对事、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在审计成果的利用上,既要从具体审计项目入手做好处理、整改、规范,又要从全局着眼加强宏观综合分析,从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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