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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的模式选择

来源: 张仁建 编辑: 2010/09/23 09:30:19  字体:

  绩评价是按照企业管理的需要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比照特定的评价标准,采用特定的评价方法,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判断的活动。以评价指标为划分标准,目前业绩评价系统一般划分为三种模式,即财务模式、价值模式和平衡模式。笔者认为,构建科学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模式,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根据其特点选取影响企业目标的关键因素,修正性地引进相关定性与定量因素,对经营者业绩作出全面评价。

  对于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的垄断型国有企业而言,其企业经营者激励的目标定位于实现“相关者利益最优化”,因而其业绩评价应该是一个全面系统的评价模式,它要照顾到政府、股东、员工及债权人的多方利益。当然,业绩评价的中心还是财务指标,同时兼顾股票价格、市场占有率、经济增加值、节能减排等指标,可以在评价模式上采取平衡模式,同时按照政府、职工利益进行局部修正。

  对于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垄断型国有企业而言,比如像供热公司,其基本提供的还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这种类型企业存在的目标更多的是体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目的,因而对其经营者的业绩评价更多地应按照政府宏观管理的指标进行调整。

  对于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的竞争型国有企业而言,其更具备一个市场竞争主体的基本特征,政府只是作为出资人的角色存在。该类企业主要的目标就是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可以按照价值模式对其经营者进行业绩评价。

  对于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竞争型国有企业而言,该类企业是国有资本逐步退出的领域,但这类企业在省以下国资委监管的国企中目前还为数不少。此类国有企业存在的目的更多的是扩大就业,因而对该类企业的经营者业绩评价可以采取简单的财务评价模式。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无论采取何种评价模式,财务指标的选取应尽可能体现全面性,以防止管理层为实现个人利益进行“盈余管理”。选取变量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综合体现企业的现时价值与未来价值。企业价值是通过企业现时价值与未来价值的状况和价值创造能力综合反映的,在选取变量时应当综合考虑这两方面的要求。

  2.体现企业的资产运营能力。企业资产运营能力的高低可以反映企业运用资产赚取收入的能力,与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比率一起使用,可以全面评价企业的盈利能力。

  3.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和盈利能力往往可以决定该公司的股票价格。从投资者角度来说,上市公司的盈利状况和盈利能力还是决定投资人市场行为的重要依据。

  4.体现企业的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企业偿还债务能力的强弱,是判断企业经营绩效好坏的主要标准之一。无论是企业的经营者、投资者、债权人,还是职工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都非常关注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就是一个国际公认的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财务比率,该财务比率从资产结构角度反映了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投资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资产结构、筹资能力和经营风格,具有丰富的信息含量。

  5.体现企业的现金流量状况。从1998年中期报告开始,上市公司就已开始编制现金流量表,向投资者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现金流量信息。现金流量是以变现性为标准确认的收益,是一种真实的收益,仅以利润类财务比率来评价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有失偏颇,必须结合现金流量信息,特别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信息来进行分析,才能更加客观、全面。现金流量状况是企业融资时确定合理资本结构的重要考虑因素,现金流量状况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

  6.体现企业的成长能力。企业能否持续稳定发展是管理当局、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企业管理当局来说,除了注重目前短期的经济效益之外,还应注重企业长期的持续经营发展能力;对投资者来说,不仅关心目前某一项投资的投资收益,还关心所投资企业是否具有长远投资价值;对债权人来说,企业能否偿还债务尤其是长期债务主要取决于未来的而不是目前的盈利能力,因此债权人也非常关心企业的经营发展能力。

  7.体现企业的股本扩张能力。总体而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规模还比较小,股本扩张的欲望和潜力较大,上市公司只有在保证其具有较强的股本扩张能力的基础上,才能确保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8.成本效益原则。能够体现上述原则的企业业绩的财务比率很多,但有些计算所需要的数据无法通过财务报表或其他可靠途径获得,有些财务比率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才能取得,所以在选取财务比率的过程中应舍弃那些取得成本很高的财务比率,以保证所设计指标的实际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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