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现金收款业务时,不同的单位会涉及多种 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以下几种:
(一)发票。
发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 开具的票据。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在经济活动中,发票是一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取得收入时填开给对方的合法凭证。
1、普通发票。
(1)发票的内容。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 客户名称、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 票单位名称等。
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 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额。
(2)发票的基本联次。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 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买方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为记账联,销售方作为记 账原始凭证。
(3)发票领购。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申请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税 务登记副本以及财务印章,发票购领薄,纳税申报表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购买所需的 发票。
(4)发票开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生经济 业务收取款项时,均应向付款方丌具发票;付款方应向收款人取得发票,并不得要 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 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 个人有权拒收。
(5)发票开具注意事项。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 借使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开具发票的单位和 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时,要同时办理发票及发票购领薄的变更和 结税结票手续。
(6)发票的保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 檀自销毁。
2、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足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单位和 个人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购买方向接受劳务方开具的发票,是计算和缴纳增 值税款的基础和前提。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也是兼记销货方纳税 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是通过销项 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来实现的。而进项税额,主要是凭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确定的。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仅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 和使用,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由基层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发票,但其增值税率按 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的税率计算。
(2)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购货方名称,税务登记号,货物或劳务的名称; 不含税的单位售价;增值税税率,购货总金额和税额;购货方开户银行,账号;销售 方名称;纳税人税务登记号;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经营地址以及填开日期。
专用发票一式四联,即万元版发票,第一联为存根联,为销售方留存备查;第二 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为销售凭证。
(3)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依据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 票时,要将开具的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顺序编号进行装订,对电脑版打印的还要附 一张打印清单。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携带购票相关章证(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财务章)购票,电脑版发票购买后还要读人“金穗卡”,以备开票使用。
(4)增值税开具范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必须向买方开 具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 费;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
(5)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项:
①在填开时出现填开错误的,应留有错填的专用发票,并将错填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加盖“误填作废”字样,若在当月结账前,按规定重新填丌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本月账后发现发票有误,如果是电脑版发票,应采用红字开具普通发票冲回填开有 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开具正确发票,并返回原来填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复原 在原存根联上。
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发生全部销货退回时,可按上述要求收回已开出的发 票即可;但对于部分销货退回,应将已开具的发票收回,对未退回的贷款重新填开专 用发票。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若涉及销售折让,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开具或在电脑开票时 输入折扣,将其折让反映在发票上。
(6)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加强专用发票的保管,对 专用发票要单独存放,有条件的企业应设专人保管,并且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 行编号,避免发票丢失;同时对税款抵扣联应进行装订成册;月末将如实填列《增值税 专用发票》购、用、存报表。
(二)收据。
收据分为非经营性收据和内部收据。
1、非经营性收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和咨询服务费所 开具的收据。非经营性收据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加盖监制章,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在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时必须开具非经营性收据。
2、内部收据。内部收据一般用于单位内部职能部门与职工之间的现金往来及与外 部单位和个人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例如:职工向单位交纳的水电费,房租等,内 部收据一般由单位根据自己的需要设计印制或向商店购买,无需到税务部门领购。但需 要注意的是企业支付款项收到内部收据,内部收据不可以进行账务处理,必须取得正式 收据,否则视为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