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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快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3]173号

颁布时间:2003-1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含唐山、石家庄):

  今年以来,为使我省个体税收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逐步实现个体税收定额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管理,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组织了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的试点工作,其中秦皇岛和衡水市已全面推行,其他市也选择两个县区进行了试点。通过各试点单位的运行,该系统运行基本正常,基层税务人员反映效果较好,广大个体工商户普遍接受。根据我省近期和明年的总体工作安排,经研究,省局决定加快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推行进度,力争年内全面推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推行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是进一步加强我省个体税收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格依法治税的需要,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头绪多,困难和阻力较大。各地在全面推行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全面推行工作中一定会存在许多的阻力和困难,为此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主要领导要重视和调度这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组织有关人员切实做好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培训、掌握和使用,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推行方案,集中人力,集中精力,确保推行工作的胜利开展。

  二、精心部署,加快推行工作进度。一是转变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推行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是省局今年加强个体税收定额实现信息化管理的重要部署,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个步调,一个标准,一个声音,从大局出发,转变观念,多做工作,多想事业,少想自己,要克服畏难情绪,排除推行工作中的阻力,认真负责地做好全面推行工作。二是要搞好协调。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的推行必须做到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各级征管部门和信息中心是推行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协作完成。各级征管

  部门负责系统的推行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严禁推诿扯皮,保证全面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确定具体工作日程。年底前我们的工作多,业务繁杂,为此各地在推行工作中要有具体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铺开,争取利用年底前的一段时间内,克服困难集中时间完成全面推行工作。

  三、认真调查,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录入。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是推行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的基础和前提,由于推行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在调查和采集信息中要注意把握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核定前宣传和核定工作中的解释工作。在推行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方式将定额核定的主要依据和程序向纳税人宣传清楚,在核定工作中要把辖区内经营地段的划分定额因素确定,行业细目的划分向纳税人解释明白,使纳税人心中有数,消除误解。二是要做好全面调查和准确采集数据工作。做好全面的调查和准确采集数据是核定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采集准确性实现公正核定定额的关键,是计算机生成定额的主要依据,其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到行业公式的合理性和生成定额的准确性。因此在核定工作中各地要重点做好调查、采集、核定等工作,要使纳税人理解和接受,以达到推行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实现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目的。三是公开定额,接受监督。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对生成后的定额情况予以公开,可以让纳税人进行比较,从而接受监督。同时要做好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底数的掌握管理工作,要把这部分纳税人基本情况纳入计算机管理。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落实。个体税收定额管理系统的推行工作涉及到从软件安装、数据调查、信息采集到信息录入、生成定额核定等多个环节,要由多个部门,多个岗位完成,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会影响工作推行。因此,各地在推行工作中一定要确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禁不做调查就把原数据简单的输入系统生成定额走过场的应付做法,更不允许弄虚作假采集信息、私自变更定额等问题的出现。要对数据的调查、采集、录入严格按程序处理,并记录各环节的责任人,以保证个体定额管理系统推行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使个体税收进一步实现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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