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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1999]195号

颁布时间:1999-11-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省第二税校: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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