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石国税函[2004]121号

颁布时间:2004-04-20 00:00:00.000 发文单位: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虚报亏损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冀国税函[2004]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