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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宁财(税)发[2001]658号

颁布时间:2001-08-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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