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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5]11号

颁布时间:2005-02-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办社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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