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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3]48号

颁布时间:2003-0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地税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二00三年第12号公告)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公        告

  二00三年第12号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

  为加大以节水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促进工业节水技术水平的提高,现将《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布。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二00一年第5号)继续执行,其有关规定和鼓励政策适用本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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