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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函

冀国税发[1997]121号

颁布时间:1997-11-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石家庄、唐山、邯郸、承德、邢台、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冀证字[1997]117号)。考虑到该公司所属9家营业部人、财、物、收入、支出都由总部统一管理,各营业部不能独立核算的实际情况。为支持企业发展,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税款计算和交纳的及时准确。经研究,同意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9家营业部(名单见附件),在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新华区国家税务局)统一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独立核算单位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地址

  1 证券交易营业部             石市育才街104号

  2 合作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石市水源街24号

  3 长安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石市翟营中大街分院11号

  4 银光证券交易营业部(包括证券业务部)  石市裕华西路556号

  5 邢台桥西证券交易营业部         邢台市桥西区新兴西路162号

  6 唐山文化宫证券交易营业部        唐山市工人文化宫

  7 邯郸联纺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邯郸市联纺路27号

  8 承德太平证券交易营业部         承德市东大街太平桥23号

  9 上海巴林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上海巴林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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