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黑龙江航运管理局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9]155号

颁布时间:1999-08-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哈尔滨、佳木斯、黑河、伊春、鹤岗、双鸭山市地税局:

  财政部财经字[1999]60号《关于划转中央党政机关部分非金融类脱钩企业财务关系的通知》明确,原财政部管理的黑龙江航运管理财务关系自1999年1月1日起划转归黑龙江省财政厅管理,现对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通知如下:黑龙江航运管理局从1999年1月1日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含累计欠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入省国库,请人们做好交接监管工作。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