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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1999]200号

颁布时间:1999-05-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抬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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