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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冀地税函[2005]102号

颁布时间:2005-05-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邯郸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邯地税发[200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冷轧薄板技术改造项目,国产设备投资46681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同意其所需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抵免年度从2002年算起。

  该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是指《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表》(见附件)中列明的项目和名称。请你局按照《河北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抵免比例和抵免年限,以国产设备的实际购置时间和投资额,确定不同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在规定期限内抵免。同时注意对抵免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向省局反馈,切实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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