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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辽地税所[1999]295号

颁布时间:2000-01-01 09:43:47.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根据《审计署关于辽宁省199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计决定》和省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经研究 决定,取消各级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恢复 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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