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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河北省商检局关于申请2004年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冀商外贸字[2003]24号

颁布时间:2003-12-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河北省商检局

省属有关单位、各市外经贸局:

  根据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务部《2004年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细则》(已在河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WWW.DOFTEC.gov.cn),现将申请2004年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4年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凭合同现来先领的分配方式。申请时间从2004年1月1日起。

  二、申请条 件和资格按《2004年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分配细则》(国家商务部第52号公告)执行。

  三、申请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需报以下材料:2003年申领到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者(有实绩者)如实填写《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可在河北省商务厅网站下载)并签字盖章 ,附进口合同及单位介绍信;新申领着(无实绩者)如实填写《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一年及当年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文字材料。

  四、各市外经贸局接此通知后,尽快将有关精神通知到本地企业(2003年申领到羊毛、毛条 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为减少程序、争取时间,申请企业备齐材料后直接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省商务厅经审核后,按企业递交申请的先后顺序将相关内容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将有关资料传真至商务部。

  地址:石家庄和平西路334号(省商务厅办公楼414房间)联系人:刘静玉、孙凯芬电话:0311-7080190、7055419传真:0311-781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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