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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国税局 贵州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黔财税[2005]10号

颁布时间:2005-04-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国税局 贵州省地税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各市、州、地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2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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