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废止]

甘地税一[2001]27号

颁布时间:2001-07-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