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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电信服务专用发票套印地税发票专用章问题的批复

黔地税函[2005]74号

颁布时间:2005-05-08 09:58:49.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印用发票有关问题的请示》(筑地税文〔2005〕9号)收悉。鉴于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在贵阳地区使用“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电信服务专用发票”用量较大,使用过程中逐份加盖地税发票专用章容易导致印章模糊,影响工作效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在贵阳地区使用的“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电信服务专用发票”(发票代码:252010545001)、“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委托代收电信服务专用发票”(发票代码:252012545002),在印制时统一套印地税发票专用章。

  附件:1、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电信服务专用发票式样(略)

  2、贵州省电信有限公司委托代收电信服务专用发票式样(略)

  二00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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