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地税系统护税协税网络的意见

宁地税征发[1995]49号

颁布时间:1995-03-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分局、县局:

  为了适应我市地税事业的发展需要,市局决定在全市建立护税协税网络,以密切各部门配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税收综合治理,促进以法治税,保证财政收入的顺利实现。现就建立地税系统护税协税网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内容

  建立护税协税网络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各行业间的关系,实行税收综合治理,确保财政收入足额入库。其基本内容是:通过建立护税协税网络,即:建立“护税协税三个体系”-税法执行中的司法、行政保卫体系、组织收入中的金融渠道保证体系税法宣传中的新闻舆论宣传体系,充分而有效地发挥各职能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的作用,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有利局面。

  二、具体做法及形式

  护税协税网络,依据税收工作的特点,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税法中的司法、行政保卫体系

  以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为基础,在纳税户的开业、变更业、注销等方面,建立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税源户的动态,健全税收的基础管理。

  以强化税收征管,维护税收法规为目的,建立与公安、检察、法院联税合办公、办案制度,或定员定期会商制度,充分利用人民专政工具的力量,增强税民执法的刚性。

  加强与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各县局、分局可根据自身护税协税工作的需要,从这些部门中聘请一名护税协税联络员,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组织税收收入中的金融渠道保证体系

  建立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联系制度,加强沟通,以利于税款的征收,及时掌握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在税务案件的调查中,加强与金融部门的配合,堵塞偷税漏洞。

  各县局、分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有关金融部门请护税协税联络员。

  (三)建立新闻舆论税收宣传体系

  建立以税务部门为主体,由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会部门相配合的税收宣传网络。通过这一网络普及税法宣传,及时报道税收信息和税收工作动态,特别注重典型案例及重要活动的报道;与新闻单位配合,逐步建立税法公告制度。

  各县局、分局应积极与各有关新闻单位、部门加强联系共同协商,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并在征得这些单位,部门的意见下,从这些单位、部门中聘请一名税法宣传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资料收集和新闻报道。

  (四)建立人民来信、来访、来电举报奖励制度

  市地税局及各县局、分局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来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由人事监察处(科)直属稽查分局(所)负责对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检查处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积极有关部门联系,争取他们的配合,及时将来信、来访、来电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于一定的奖励,充分调整和保护人民群众护税协税的积极性。

  三、管理制度

  各县局、分局应加强护税协税网络的管理,必须指定负责这项工作,制订出建立护税协税网络的工作计划,各县分局可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护税协税工作,使护税协税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一)各县局、分局在制订护税协税工作计划时,任务目标要有创新,要切实可行;总体设想要依据形势,适应发挥有针对性地一年搞一个侧重方面;具体方法要有实质性的内容,增加可操作性;明确责任要规范到位,以完成任务、目标为结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时间安排要拉开周期,根据工作中与外部联系的不同特点,纳入正常工作序列,适时行,不搞突击;实施形式要丰富多彩。

  (二)各县局、分局开展护税协税工作所需经费,可在初提出经费需求计划,由各县局、分局从行政经费中拨给,用时应严格审批;对来信、来访、来电举报人的奖励,可按规定支付。

  各县局、分局应依据本意见和积极开展护税协税工作,并制定出的护税协税工作计划上报市局征管处。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