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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1998]56号

颁布时间:1998-02-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7]28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1997年7月30日财会字[199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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