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2002年会计科目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2]74号

颁布时间:2002-02-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2002年会计科目的通知》(国税函[20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新增科目核算内容,并根据修订后的新科目准确建立2002年有关账簿。科目调整升级程序及2002年月报表表式放在广域网上(center-计财处-财务),各地应及时下载,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区局反馈。

  联系电话为:0991-2659999-69081.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