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传输及稽核业务操作流程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1]261号

颁布时间:2001-08-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金税工程的数据采集、传输及稽核业务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金税工程工作的实际,现将《自治区国税系统金税工程数据采集、传输及稽核业务操作流程》下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