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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1]452号

颁布时间:2001-12-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由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改制和纳税地点的变化,各地要在近期内按总局的文件精神,对该企业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对2000年度以前的应缴税款和2001年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包括稽查定案的应缴企业所得税)要及时人库,此项工作区局要择时进行抽查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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