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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油税收管理局网上申报和税银一体化实施方案

新国税函[2002]408号

颁布时间:2002-08-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石油税收管理局

新疆国税局石油税收管理局:

  根据6月13日自治区国税局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现将《新疆石油税收管理局网上申报及税银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新疆国家税务局石油税收管理局网上申报及税银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和资源,更好地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办税效率,逐步实现石油税收征收管理现代化,根据石油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和石油税收的特点,本着创新、高效、简便、实用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设想网上申报及税银一体化是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利用Internet的技术和资源,在石油税收管理局建立相应的网络申报系统进行试点,由其下设的三个石油分局管辖的纳税人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在其办公室或其他场所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纳税义务。银行通过网络申报系统自动进行税款划拨入库并出具完税凭证。石油税收管理局利用网络申报系统对纳税人纳税申报及银行税款入库进行集中征收、实时监控,同时将申报、税款入库等信息读入“Xjmis”库进行后续业务处理。从而简化企业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将减少税务征收人员充实管理、稽查一线,降低征收成本,提高管理、稽查、服务等质量。

  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由流转税处负责,征管处和信息中心密切配合,进行本方案的起草和实施。

  第二阶段:建立网上申报系统信息服务平台。石油税收管理局与选定的银行签定有关协议,由选定的银行投资,按照石油税收管理局和信息中心的具体要求,购买相关的设备和软件,建立网上申报系统信息服务平台。

  第三阶段:软件的开发。石油税收管理局提出业务需求,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平台与“Xjmis”库接口软件的开发。网上申报系统相关软件由供应商负责修改。

  1.网上申报系统的主要功能。应包含系统管理、纳税申报、银行划拨、纳税查询、工具等功能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应包括:税种信息、税款预分比例设置、口令更改,系统维护等功能;纳税申报模块应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各申报表模块中均具有录入、审核、审批、修改、打印、发送提交等功能;银行划拨模块应具有税款分配、税款划拨的功能;工具模块应具有数据备份、数据下载等功能。

  2.网上申报服务器应具有各类数据的查询等功能,申报服务器设在石油税收管理局。

  3.网上申报系统必须安全、可靠,能够满足企业各类申报数据读入(导入)

  “Xjmis”库。

  4.由银行自主开发税银一体化税款划拨系统,并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连接,实时划拨税款。

  第四阶段:设备安装与网络测试。由石油税收管理局、信息中心和银行负责相关设备安装及网络连接。

  第五阶段:宣传与培训。网上申报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测试好后,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系统的业务操作培训。

  第六阶段:数据初始化。石油税收管理局将三个石油分局的纳税人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数据初始化。

  第七阶段:试运行。

  三、纳税申报办理程序采取网上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实际网上申报日期以纳税人将申报数据发送到该网上申报系统的时间为准。

  (一)企业纳税申报程序1.企业办税人员或代理申报人员在规定纳税申报的日期前,通过Internet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人员按税务机关授予的口令和密码进入申报界面。

  2.在申报界面选择纳税申报模块,调取有关税种电子申报表,按实际发生的应税项目,如实录入《纳税申报表》及有关附表,然后点击审核功能,进行表内、表间等逻辑关系的审核(系统提示:“审核是否通过”)。

  3.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将申报资料提交财务主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审批确认后,点击报表发送提交划款(系统提示:“是否已成功提交银行划款”)。同时,相关信息自动读入“Xjmis”库;对显示“已成功提交银行划款”的,银行按税款程序办理并返回划款成功信息,此时纳税人完成申报及缴纳税款工作。

  对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人员将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待审核通过后再按上述程序办理。

  (二)银行税款划拨程序

  1.指定的银行登陆该网上申报系统,在企业申报成功后自动从企业的预储帐户或信用卡上划缴税款,划款成功后系统将成功信息自动提交“Xjmis”库并通知纳税人划款成功;对预储帐户或信用卡上无税款或税款不足的,系统会实时向银行发出划款命令,直到征期结束。同时,申报系统自动提示企业存款;对申报期过后企业预储帐户或信用卡上无税款或税款不足的自动形成欠税,同时提交“Xjmis”库。

  2.纳税人已成功申报并且在银行划款成功后申报系统自动向银行发送打印税票命令,对按税款预分比率分配税款的,申报系统自动产生产油地税款分配表,按产油地税款分配表分别打印税票,划拨入各产油地的国库。此时系统自动将纳税人的征收数据和税票信息一起提交给“Xjmis”库。

  3.银行将加盖印章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第一联返给企业,作为企业完税凭证;第二联作为本行的借方传票;第三、第四联由其转产油地国库;第五、第六联转石油税收管理局,第五联作为应征的税收会计凭证,第六联归档。

  4.银行负责将加盖产油地国库印章的第四联返回石油税收管理局,作为入库的税收会计凭证。

  (三)石油税收管理局对纳税申报事后处理程序1.石油税收管理局按期通过Internet登陆网上申报系统,按规定的口令和密码进入网上申报界面,打开纳税查询模块,监控企业纳税申报情况。

  2.打开工具模块,对企业申报等信息未自动导入“Xjmis”库的,采取此工具读入Xjmis库,并按期备份数据。

  (四)石油分局对纳税申报事后处理程序对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或延期缴纳税款的除外)应给予行政处罚和加收滞纳金的纳税人,系统自动生成未按期纳税企业名单,由石油分局按照《征管法》和税务稽查有关的规定程序处理。

  四、其它事项

  (一)企业税款缴纳方式

  1.用预储税款帐户申报缴纳税款。由纳税人在指定的银行办理预储税款帐户,并同该银行签定税款托收承付协议书:在纳税申报期限前,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存款;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指定的银行直接从预储帐户上划缴其应纳税款。

  指定的银行按期限从其帐户上划缴税款的,既为纳税人按期办理了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

  2.用信用卡申报缴纳税款。对在劳务发生地按6%的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外省区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前,到指定的银行办理信用卡,并存入不少于当期应纳税款的存款;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持卡到指定的银行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采取此方式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在办理了支付税款手续,取得支付税款的有效凭单后,既为已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税收专用缴款书(以上简称税票)的领、用、存管理对税收专用缴款书的领取、使用及缴销等管理,可采取以下方式:银行定期向当地石油分局的代管局领取税票,每月月征期结束后,应将已开具(作废)的税票存根联交代管局进行销票处理,同时报送税票领、用、存明细表。

  (三)信息共享的范围网上申报系统必须达到信息共享,但企业之间财务指标等信息是保密的,所以信息共享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1.企业按税务机关授予的密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只能录入、修改、查看、打印本企业有关信息和税务机关发送给该企业的信息,其它信息不得共享。

  2.指定的银行按税务机关授予的密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只能查看相关企业税款申报信息和税务机关发送给该银行的信息,其它信息不得共享。

  3.石油分局按授予的密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只能查看、打印相关企业的信息,其它信息不得共享。

  4.石油税收管理局授予的密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共享一切信息。

  五、指定的银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不得延误税款的入库和各类信息的反馈。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规定的事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处理。

  六、对于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指定的银行人员,由石油税收管理局负责组织培训,使其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填开税款缴款书,掌握网上申报办税程序,确保网上申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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