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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国税传[2000]40号

颁布时间:2000-12-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0]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稽核系统试点证明,专用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的采集工作是稽核系统的基础,存根联细磁盘数据与IC卡数据不一致,关系稽核系统的成败。各地务必按总局的文件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核对和处理,以保证稽核系统比对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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