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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地税“111”服务热线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地税发[2000]86号

颁布时间:2000-06-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公安厅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经济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保证税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安全,严厉打击偷税、抗税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全社会纳税意识的提高,省地税局与省公安厅决定进一步加强联合,地税“lll”服务热线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实行联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公安“110”报警服务台与地税“11l”服务热线联动是地税部门方便纳税人、维护税务人员执行公务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地税、公安机关要把地税“111”服务热线和“110”报警服务台的联动工作作为保障经济建设、方便纳税人、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征管秩序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职责,搞好联动

  各级地税机关和公安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门的热线,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将地税“111”服务热线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计算机联网。

  (一)“110”报警服务台需做好以下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纳税人涉及地税业务的税务咨询,或涉及地税征管范围的税务举报时,应通过热线或网络及时将信息传递给地税“11l”服务热线,由地税“1l1”服务热线负责解答、查办。

  当“110”报警服务台接到发生暴力抗税等紧急事件的报警或接到地税“11l”服务热线求助后,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协税护税,保护税务人员人身安全,并依法严厉打击偷税、暴力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地税“111”服务热线需做好以下工作:

  各级地税机关“111”服务热线接到110“报警服务台通报的群众咨询、反映或举报的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答复和处理。

  地税“l11”服务热线积极协助“110”报警服务台做好对抗税事件的处理工作。

  地税“111”服务热线受理的举报中,如发现有犯罪嫌疑,及时通报“110”报警服务台。

  (三)设置地税“11l”服务热线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联席会议制度。可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通报执行情况,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修订完善联动工作措施。

  三、几点要求

  (一)地税“111”服务热线和“110”报警服务台的联动,要抓紧开展工作,力争年底前实现“lll”与“110”的联动。

  (二)各地地税“111”服务热线和“110”报警服务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维护税法尊严,树立良好形象。

  (三)地税“111”服务热线和“110”报警服务台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不断提高联动工作水平。

  各地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地税局和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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